2010年4月28日, 惠州市出台《关于空巢老人政府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本市户籍、年满 60 周岁以上及长期患病、生活困难且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可以申报每人每月 200 元的政府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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