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3月15日,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决定》,就进一步改善惠州市投资环境,再造惠州发展的新优势,强调:党政机关要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作风,强化优质服务意识,把依法管理社会 ,组织经济建设,为社会、为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作为机关工作最基本的职责;方便基层、方便群众办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手续,公开办事程序;加强廉政建设,坚决纠正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要赞助等不正之风;接受群众监督;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一律实行挂牌办公制度;加强机关各项制度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对改进机关作风负起全面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改善惠州市投资环境,再造惠州发展的新优势
作者:中共惠州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