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0日 《中韩(惠州)产业园实施方案》获省政府批复:同意《中韩(惠州)产业园实施方案》。批复要求,中韩(惠州)产业园建设要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空间布局,加强制度创新,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深化对韩务实合作,打造中韩地方经济合作和高端产业合作的新高地,为广东省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作出贡献。批复强调,惠州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扎实推进中韩(惠州)产业园建设发展。根据规划,中韩(惠州)产业园规划范围分为核心组团、联动组团两个层次。其中,核心组团总面积共约94.1平方公里,包括6个片区:潼湖生态智慧区(面积约32.3平方公里),包含作为起步区的国际合作产业园(面积约11平方公里);仲恺高新区高端产业合作区(面积约23.6平方公里,含S357创新产业带陈江部分约8.8平方公里,珠三角(仲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约8.8平方公里,仲恺高新区高端制造集中区约6平方公里);大亚湾化工及海港保税区(面积约7.6平方公里,含海港保税区1平方公里);惠州空港经济产业园(面积约21.7平方公里,含空港保税区1平方公里);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面积约6.4平方公里);罗浮新区康养国际合作园(面积约2.5平方公里)。联动组团包括惠东稔平半岛环考洲洋经济带、惠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关区域,以及惠州空港经济产业园、罗浮新区、仲恺高新区和大亚湾开发区除纳入核心组团的其余部分。
《中韩(惠州)产业园实施方案》获省政府批复
作者:中共惠州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