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海松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去年,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2498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53件1625人,批准逮捕740件1118人,受理审查起诉1117件1611人,提起公诉1041件1495人,捕诉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4%和上升10.2%。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20件31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4件5人。
叶海松介绍,该院去年积极参与全民禁毒工程,批捕涉毒犯罪75件126人,起诉79件160人,捕诉人数同比下降47.3%和15.8%。
围绕山海统筹发展战略,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建立线索网络排查机制,加强内部配合,全年摸排线索43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办结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办理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4件,积极在污染清理、环境修复及处置费用追缴上下功夫,着力破解“个人污染、政府买单”难题。
叶海松介绍,一年来,该院严格贯彻“两高三部”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该县依法高效实施。该院全年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391件450人,依法不起诉30人,对418人提出从宽量刑建议。
全面开展刑事侦查监督。该院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通过“驻点+巡回”的方式,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全年依法不捕517人,不诉70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6件。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11件。针对非法取证问题,依法纠正违法13件。
依法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等问题,叶海松说,该院去年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获市检察院支持抗诉4件,已改判2件。把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作为一项长效监督机制,列席审委会12次19件。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出庭公诉观摩”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劳动者、民营企业家、学生代表300余人视察观摩检察工作。加大了案件信息公开力度。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叶海松说,惠东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考验,主动调整履职方式,一手抓自身防控,一手抓职能发挥,为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该院将把加强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各项检察职能的行使中。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涉民企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突出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管理、妨害复工复产等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积极防范化解涉疫风险,努力消除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因素。
叶海松介绍,未来一年,该院将坚持理念先行,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求极致”等理念,坚守客观公正,努力追求最佳办案质效。加大办案攻坚力度,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禁毒工程,进一步推动平安惠东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聚焦案结事了,提升办案质效,着力降低“案-件比”,强化公开听证,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继续强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做好精品课件建设,切实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地落实。
认真履行检察官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配合惠东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工作的调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案件适用率达到70%以上。优化办案力量,加大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突出办理环境资源和食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积极稳妥拓宽公益诉讼办案范围。用心把握好办案和监督的关系,在办案监督中积极通过检察建议等手段推进社会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