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十大行动实施方案,1月19日,《惠东县2021-2023年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研讨座谈会召开。
会议就《实施方案》的起草作简要说明,并总结了我县2018年-2020年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情况。
与会人员在听取了创文相关方案的起草及工作情况汇报后,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2021—2023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我县将开展新一轮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县文明办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建为民的工作理念,起草了《惠东县2021-2023年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将于近期提交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