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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法治保障路径研究

2017-12-20 17:42:45 来源:惠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目  录

  一、 惠州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建设法治化初现成效

  (一)出台惠州首部地方性法规

  (二)坚持开门立法,畅通地方立法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三)立法依社情顺民意,突出地方特色

  (四)强化立法能力,着力打造立法机构、法学人才“双引擎”

  1、与专业院所机构合作,为地方立法注入强大合力

  2、与法学人才对话,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惠州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建设法治上的困境

  (一)缺乏总纲性的“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制度设计

  (二)不相匹配的环保执法队伍

  1、自身不足方面表现在

  2、外部阻力方面表现在

  (三)尚未建立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司法保护机制

  三、惠州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法治保障路径

  (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树立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法治理念和制定相关的法规规章

  1、树立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法治理念

  2、要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尽快制定有关法规规章

  (二)大力推进严格执法:强化环保执法监督保障机制

  1、运用高科技手段协助环保执法

  2、探索赋予环保处罚先予执行权

  (三)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构筑惠州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治理的司法保障

  1、建立环保失信“黑名单”制度

  2、探索公民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四)积极推进全民守法:增强公民的环境法治意识和构建惠州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1、增强公民环保法治意识

  2、构建惠州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参考文献


  最终成果简介

  自2015年获得立法权以来,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建设法治化初现成效,并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惠州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行政指导文件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把体现惠州特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本课题研究成果路径分析

  (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树立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法治理念和制定相关的法规规章

  1、树立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法治理念。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制定具有总纲性的“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制度——《惠州市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使以“单个要素”为核心的地方法规汇聚合力,为今后惠州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立法打下良好基础。

  2、要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尽快制定有关法规规章。围绕《立法法》赋予我市开展立法的三大领域,即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更多符合城市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使我市不断积累更多立法经验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立法机制。

  (二)大力推进严格执法:强化环保执法监督保障机制

  1、运用高科技手段协助环保执法。面对日益繁重的监管,传统环保监管已无法适应绿色发展新理念,而高科技手段的兴起,如融合移动执法数据库、卫星遥感、无人机船等新的先进信息技术,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可行性路径。

  2、探索赋予环保处罚先予执行权。环保处罚先予执行权不但强化环保执法部分现场强制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一种更为约束力的权利救济途径,而且有利于破解环保部门执法难、有效手段少、违法成本低等问题,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环保执法环境。

  (三)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构筑惠州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治理的司法保障

  1、建立环保失信“黑名单”制度。环保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或企业贷款的审核过程,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审批有关申请,有利于惠州巩固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成果,强化环保执法威慑力和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

  2、探索公民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按照“无偿主义”原则赋予公民环境公益诉讼权,即当公民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时,若原告胜诉,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反之,则由国家承担,公民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既能实现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又调动全社会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四)积极推进全民守法:增强公民的环境法治意识和构建惠州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1、增强公民环保法治意识。发达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得益于公众环境意识的觉醒和有效的公众参与,因此,增强公民环保法治意识,使环保法律意识深深扎根于广大民众心里,养成保护环境与监督环境污染行为的良好习惯。

  2、构建惠州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优势资源,积极筹备增列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申报工作,并与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共建法学博士专业学科,助推惠州学院形成从本科到博士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为惠州更好地行使地方立法工作和打造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提供智力支撑。

  二、成果的学术价值、实践意义和社会影响

  1、学术价值:

  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建设的实践既丰富着“园林城市”、“生态城市”基础理论的画卷,又充分反映了惠州政府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结合惠州城市特色,积极探索将“绿色化”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的可行路径。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现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建设中的法治问题,吸取国内外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建设的经验教训,必然对中国特色生态文明之路的理论建树有所增益。

  (二)应用价值

  一是制度层面,良好的法治生态环境的形成首先要树立现代生态文明法治理念,惠州应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尽快制定《惠州市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为今后惠州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立法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操作层面,一个良好的绿色化现代山水环境需要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运用高科技手段协助环保执法,赋予环保处罚先予执行权,并强化环保执法机构在执法能力、人员配备、专业素质等方面的建设,真正赋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保一方环境安全的权力。

  (三)社会影响

  21世纪是生态世纪,从某种意义上讲,哪个城市生态环境好,就能更好的吸引人才、资金和物资,处于竞争的有利地位。因此,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已成为我市“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重要砝码。本课题组将继续提炼课题研究成果,因为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法治化,不仅是惠州城市生态化发展的结果,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可靠途径和系统性保障,课题部分内容将以提案的方式积极向为惠州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建言谋策,为巩固“惠州蓝”成果提供理论参考。


作者:陈宏寿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