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背景
二、惠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意义
三、惠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基础
(一)基础建设逐步规范化
(二)信用信息应用逐步系统化
(三)信用建设创新领域逐步扩大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惠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路径
(一)提升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水平
(二)提升公共信用信息质量
(三)强化信用信息在市场监管领域的运用
(四)健全联合奖惩戒机制
(五)扩大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
(六)强化诚信宣传教育
参考文献
最终成果简介
本文通过研究发现,2012年以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高速发展期,从信用机构建设、信用制度建设、信用平台建设、信用信息标准建设等重点环节到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法律规章缺乏、标准不统一、市场服务水平低的问题。惠州市通过几年的信用建设具备了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基础,有条件通过开展创建工作、破解部分现有问题,推动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并为全国创建工作提供经验。
惠州市开展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须从试点任务和创新探索两方面着手。
首先,试点任务。
一、提升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水平和数据质量。建立健全行政部门对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记录。优化升级市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与国家、省信用交换共享平台的实时对接,有效共享信用信息。
二、强化信用信息的应用。加强信用信息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应用,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市场退出制度。扩大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领域的使用范围。
三、健全联合奖惩机制。完善惠州市企业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建立行业主管部门间及地区间信息共享和管理联动机制。落实国家、省、市等多个联合惩戒的制度文件。
四、强化诚信宣传教育。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开展诚信文化教育,推进诚信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建设诚信教育培训基地和信用体验馆。
其次,惠州探索。
一、优化信用工作机构。优化市、县现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构体系,探索建立更加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
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探索设立信用资产交易所、信用便民仲裁机构等信用服务机构。设立信用服务机构专项扶持引导资金,支持信用服务业发展。培育本土信用服务企业并加强与国际、国内征信机构的合作。
三、引导社会主体实施信用修复。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信用经理服务公司,帮助企业实施信用修复。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推进青年信用修复工作。
四、开展综合性试点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信用示范县(市、区)、示范镇(街道)和示范村创建工程;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试点示范,部门联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本课题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在于其以某个具体城市为例,以独特的视角,系统地探讨了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背景、问题、基础和路径,为从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的研究者提供研究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参考。其实践价值和社会影响在于其为惠州市乃至国内其它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城市提供了路径参考;通过理论研究,让更多的人知信用、守信用,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