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龙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市编办《关于龙门县禁毒办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复函》(惠市编办函〔2015〕90号)精神,同意将龙门县禁毒办公室设在龙门县公安局,正科级建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所需人员编制在县公安局内部调剂。同时撤销原设置在县委政法委的县禁毒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龙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市编办《关于龙门县禁毒办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复函》(惠市编办函〔2015〕90号)精神,同意将龙门县禁毒办公室设在龙门县公安局,正科级建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所需人员编制在县公安局内部调剂。同时撤销原设置在县委政法委的县禁毒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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