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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政府制定并印发“关于水库移民发展工企业和开发性农林牧渔生产优惠待遇的暂行办法”

1991-08-08 来源:中共龙门县委党史研究室

  1991年8月8日,为安排好天堂山水利枢纽工程库区移民今后的生产生活,龙门县政府制定并印发“关于水库移民发展工企业和开发性农林牧渔生产优惠待遇的暂行办法”。具体规定了对水库移民兴办工企业和发展农林牧渔生产的资金、用地、税收、电力、各种杂费等的优惠办法。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