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2016年1月29日,我县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式发放启用。据悉,《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新证”)是将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进行整合,实现“三证合一”。
新增二维码可防止伪造涂改行为
据县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蔡树河主任介绍,与原来的许可证相比,新证上增加了经营者的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具体住所、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社会信用代码是商家信用信息的凭证,在信用系统输入代码,即可了解该商家是否有制假售假的记录。而新增的签发人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责任人、投诉举报电话,则落实了许可和监管责任,确保监管责任到人。
“你可以用手机‘扫一扫’。”蔡树河指着新证上新增的二维码对记者说,“消费者只要用手机扫一下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二维码,便可以看到经营者的详细信息。这是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的有效途径,可防止伪造、涂改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通过微信“扫一扫”扫描新证上的二维码后看到,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有效期限、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主体业态等信息一目了然,清晰明了。
食品网络经营将纳入监管
据介绍,与之前比较笼统的经营项目分类不同,新证的主体业态按其主要经营项目归类,将食品经营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单位食堂三大主体业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热食销售、冷食销售、自制饮品等11个经营项目,申请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申报一种主体业态。蔡树河说,对多种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者,主体业态按其主要经营项目归类,有效解决了兼具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混合业态的许可问题,方便了办事人,提高了行政效能。
“此外,新证的申报增加了一个项目,即是否为网络经营。实体店假如还从事网络销售的,必须进行网址登记,若新证没注明网络经营许可的,则不能从事网络销售。”蔡树河说,新证对食品网络经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并将其纳入监管。此外,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要在副本中载明仓库具体地址。
新证办理不再需要提供产权证明
据县食药监局业务员钟洁介绍,为了便利群众,新证的办理不再需要提供产权证明或租约合同,只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前往办事大厅办理即可。目前,由于系统还不够完善,也不太稳定,暂时不能与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要等系统完善稳定后才能在网上进行登记。
据统计,截至2月18日,县食药监局共发出新证140份,其中3份是新办理的,其他为旧证到期更换新证。“以2015年10月1日为分界线,此前办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此后到2016年1月1日前办理的为过渡证,有效期为3个月,期满需办理新证。”钟洁说,像这种“过渡证”,全县共发出300份,目前正通过电话通知个人前来更换新证。新证的有效期从以前的3年变为现在的5年。
据了解,现在还没更换的“过渡证”多为《餐饮服务许可证》。钟洁说,因为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的工作人员要先到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进行检查,看其厨房设施设备是否合格、厨房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核准以后才可以正式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