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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首批星级农家乐“龙门客栈”出炉

2018-03-06 09:15:21 来源:龙门县融媒体中心

  2017年底,我县启动了全县星级农家乐和星级“龙门客栈”评定工作。经过一系列的自主申报,乡镇推荐,自评,龙门县农家乐、“龙门客栈”休闲旅游项目竞争性扶持资金评审小组分组现场评定等环节,26家星级农家乐、5家星级“龙门客栈”新鲜出炉。此批星级农家乐、星级“龙门客栈”为我县第一批获评对象。

  实行竞争性评审  一年一评

  当前,我县正全力冲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并以“国际康养旅居目的地”为定位,打造“生态+品牌”驱动的全域旅游发展龙门模式。我县重点策划了以龙门客栈、龙门宴、龙门手信、龙门祈福、龙门十三汤为代表的“四菜一汤”特色品牌,培育了一批中国乡村旅游示范村、模范户、致富带头人。

  《龙门县农家乐、“龙门客栈”休闲旅游项目竞争性扶持资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出,农家乐是指本县农户在符合规划的范围内,在自有宅基地或农村集体土地上,通过利用庭院、果园、花圃、农场等农、林、水、果、牧、渔资源和山水田园、自然生态、乡村人文资源景观,以吸引旅游者,为游客提供以休闲度假、农业体验为特色的集观光、娱乐、劳动、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为一体的经营实体;“龙门客栈”有别于一般的休闲农庄,是指由1个经营主体统一利用租用农房、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等或自建房屋,经整体修缮改造,形成证照齐全、为游客提供较高品位服务的乡野住宿。

  据了解,星级农家乐和星级“龙门客栈”实行一年一评的竞争性评审,每年获评为星级农家乐、星级“龙门客栈”总数控制在50家以内。对已评定的星级农家乐和星级“龙门客栈”实行三年一复评,从通过评定之日(以文件通知为准)起满三年的星级农家乐、星级“龙门客栈”要进行重新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进行降星或摘星处理。

  力争建成“龙门客栈”示范点50个

  为充分利用农村资源打造全域旅游品牌,加快推进我县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广东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龙门县促进旅游产业升级发展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我县制定了《龙门县“龙门客栈”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全县以南昆山、永汉、龙华、龙城、龙田等镇(街、区)为重点,麻榨、龙江、平陵、龙潭、地派、蓝田、密溪等乡镇(场)适度发展,条件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稳步推进我县“龙门客栈”发展,到2020年,力争全县建成“龙门客栈”示范点50个、改造“龙门客栈”500家以上。

  《方案》提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动把握机遇,依托我县自然生态和特色文化资源优势,按照差异化、特色化、集聚化、组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培育具有本土人文情怀的源于自然、高于生活的民宿客栈,着力打造富有“高山流水咏江湖,诗酒田园唱牧歌”惬意情境的“龙门客栈”品牌,促进我县乡村旅游在提升产业、致富农民、繁荣农村的引领作用。

  星级项目可获扶持资金奖励

  县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评审工作按申报材料审核、实地勘察、评审小组评分和结果公示4个步骤进行。星级农家乐、星级“龙门客栈”项目的申报是由项目业主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各乡镇(区场、街道)审核后上报。由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申报材料审核的项目,由评审小组组织现场勘察,并形成相关材料,得出初评分数,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秀纳税户优先入选;评审小组综合初评情况,出具评审意见书,报县政府审定;将最终评审结果公示10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该相关负责人介绍,县旅游局联合评审小组成员单位,于2017年12月22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星级农家乐和星级“龙门客栈”评定工作。经农家乐、“龙门客栈”业主自主申报,乡镇推荐,自评,龙门县农家乐、“龙门客栈”休闲旅游项目竞争性扶持资金评审小组分组现场评定等环节,以及召开评审小组全体人员会议讨论,并经领导审核同意,最后评定南昆山竹庄餐馆等26家星级农家乐,以及南昆山高山别墅等5家星级“龙门客栈”。

  据了解,星级农家乐、星级“龙门客栈”分别按照《龙门县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评分标准》《龙门县“龙门客栈”评定实施细则》划分为3个等级,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以奖代补金额为:一星级1万元人民币,二星级2万元人民币,三星级3万元人民币。经评审小组核查,若达不到申请等级标准,重新核定等级,并按实际核定的等级标准拨付扶持资金。

  据悉,2018年下半年我县将进行第二批农家乐、“龙门客栈”休闲旅游项目星级评定,打造更多与全域旅游相融合、相适应、相配套的品牌,不断为龙门农村绿色发展注入新动力。


作者:梁燕燕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