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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百年路】1985年:全县青年响应号召大办小庄园

2019-10-28 22:14:33 来源:龙门县融媒体中心

  龙门是广东省农业大县,全县的农业产业结构经历过多次转型升级。其中,1979年至1990年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发展“一专四小”(专业户、小果园、小杉园、小竹园、小茶园)为主要特征,从封闭传统型自给半自给农业向开放型商品农业转变,开发性的生产,特别是“小四园”和小庄园的建设在全县蓬勃发展。
      全县“小四园”蓬勃发展
      据《龙门县志》记载,“1979年至2000年,我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历经两次转型升级,调整重点从“一分田”转移到“八分山”。前12年(1979—1990年)以发展“一专四小”(专业户、小果园、小杉园、小竹园、小茶园)为主要特征,从封闭传统型自给半自给农业向开放型商品农业转变,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广度进军,着重解决农产品总量不足的矛盾。”

  据了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劳动效率提高,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而当时的龙门,全县有274万亩山地,25度以下的山地有65万亩,荒山有50万亩,还有很多荒滩、荒地等都没有充分利用和开发。为此,县委、县政府引导农民改变仅靠粮食生产的单一经营现状,把发展农业的重点从“一分田”转移到“八分山”,提出“优势在山,潜力在山,致富在山,靠山吃山”的指导思想,向山地进军,耕山种果。

  1980年,县委、县政府推广龙华公社龙石头大队户户开发山冚荒坡办小果园(户平3.5亩)的经验,1981年提出要突出发展“四大支柱”(小水电、经济林、竹木加工和建筑材料)、“三张王牌”(龙门鸡、蜂蜜、药材巴戟)、“一专四小”(专业户、小果园、小杉园、小竹园、小茶园),是农民尽快富起来的指导方针。其中,县财政拿出250万元和银行贷款140万元(由县供销社贴息三年),支持农户办“小四园”及开展多种经营。

  据《龙门县志》记载,1988年,36327户农民办“小四园”33732个,面积17700公顷。其中,6.7公顷(100亩)以上的果园31个,33.33公顷(500亩)以上的杉园20个,3.33公顷(50亩)以上的竹园35个,0.67公顷(10亩)以上的茶园9个。

  青年响应号召大办小庄园
      在上世纪80年代,龙门县农村青年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山区若要富,养禽种果树,大干两三年,便成万元户。”在大办“小四园”的同时,龙门县还积极提倡开发性生产和大办小庄园。据了解,在开发性生产、办小庄园的人中,有农民、有工人,有大小队干部,还有公社机关干部职工、技术员等。

  青年是农业农村发展的突击队和主力军。为引导青年开辟新的生产领域,治穷致富。1982年,团县委向全县青年发出“开发荒山、荒地和荒滩,兴办小庄园、争当劳动致富尖兵”的倡议书。1983年,团县委提出开展“青年小庄园建设竞赛活动”。同年,龙门县青年民兵开发荒山、大办小庄园动员会召开。会议提出要在办“小四园”的基础上,一部分农民为了方便管理,在“小四园”里兴建住房,使生产和居住场所统一起来,成为有庄有园的“小庄园”,把小庄园办成开发性生产的基地。

  农村青年积极响应,纷纷行动起来,涌现了一批办得较好的小庄园。如永汉公社官田大队的陈廖欢,原来一家在广州当搬运工人。三中全会后,他不当工人,回农村向红星大队承包了200亩荒废了的果竹园。为解决资金问题,他几乎把所有的家产都变卖了,筹集到资金1万多元,办了一个颇具规模的小庄园。1983年,他的总收入达到4万多元。

  1985年4月,龙门县成立龙门县青年小庄园主协会。全县青年办小庄园3800个,平均11个农村青年办1个小庄园。1986年,小庄园发展到4500个。1987年,龙门县被共青团广东省委评为年度小庄园活动先进县。


作者:张秀珍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