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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交调委获评市“十大金牌调解室”

2018-03-07 21:45:30 来源:龙门县融媒体中心

  2018年2月,记者从县司法局了解到,由惠州市司法局主办的寻找“十佳最美人民调解员”和创建“十大金牌调解室”活动于日前圆满落下帷幕,龙门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简称“县交调委”)荣获惠州市“十大金牌调解室”称号。

  县交调委成立于2014年4月,共有11名调解员,其中专职调解员2名,其余则为律师、保险行业和公检法司退休人员、热心法律人士等。据了解,截至2017年8月,县交调委共调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233起,调解成功230起,引导起诉3起,调解成功率达98.71%,参与调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4起,协议履约率100%,主持调解近500场次,调解成功的案件涉及人民币460多万元,有效地维护了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为深化平安龙门和法治龙门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探索出调解纠纷妙计

  现年65岁的县委政法委退休干部王日成是县交调委的成员之一,他在政法线工作多年、经验丰富。据王日成介绍,为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顺利推进,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牵头组织成立龙门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县交调委下设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及办公室,工作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李锡游担任,负责工作室日常工作;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负责培训、管理专职人民调解员。“刚开始那时候,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至少要花半个月时间。调解时间久了,我们几位老同志经常坐下来一起总结、探讨,慢慢总结出了一些交通事故纠纷的特点和调解的方法,办起事来就更加得心应手了。”王日成说。

  “近些年,县城内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员数量都持续上升,每年的交通事故数量也不断增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介绍,在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中,事故双方在涉及理赔等经济问题时,常常会因分歧最后闹到法院起诉,处理过程费时费力。“如果能在事故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的基础上,通过调解解决这些问题,就能有效地提高交通事故的处理效率并缓和社会矛盾。”该工作人员说,现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有了新的解决途径,事故双方当事人可到县交调委工作室里先坐下聊聊。

  耐心说法息怒气

  “走进调解工作室的事故当事人双方,无论受害方还是肇事方,都是满腹怨气,甚至有些人怒气冲冲。这时只要有人说话不投机,就可能大吵大闹,激化矛盾,甚至大打出手,所以平息怒气、消弭怨气是成功调解的首要环节。”王日成说。

  2017年9月12日,谭某驾驶面包车在县城谷行街泊车时,前车轮不小心碾压到86岁高龄的杨某的拖鞋前尖,导致杨某下意识拔脚跌倒并坐下,造成腰椎骨折,并引发其心脏病发作,被立即送往龙门县人民医院治疗,4天后转广州某医院继续治疗。杨某出院后向县交调委申请调解,第一次调解时,双方剑拔弩张、情绪激动,调解未能成功。5天后进行第二次调解,王日成等调解员以案说法,悉心解答事故当事人双方所提出的问题,为双方降温熄火。还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到依法赔偿相关条款,给双方上了3个小时左右的普法课,直到在场的每个人都解开了心里的疙瘩,心气也就顺了。很快,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谭某赔偿伤者杨某各种费用共65000元,双方握手表示互相谅解。

  将心比心理顺气

  人民调解不同于法院判决具备强制性,只有在双方自愿、具备赔偿能力的条件下才能调解成功。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县交调委办公室副主任潘伟强介绍道:“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时,除了要耐心说法平息怒气、怨气,还要想方设法让双方将心比心地换位思考。”

  据介绍,县交调委的工作职责有以下6点:一是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向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咨询;三是组织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调解工作;四是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人民法院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指引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理诉求;五是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人民法院反馈纠纷调解情况;六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公开、公正、公平调解,并做好记录及档案文书归档。

  “做好人民调解必须无私奉献、公正办事。”从事调解工作至今已有4个年头的王日成对于这一点是体会至深。从创办之初至今,县交调委调解员都只拿一点微薄的补贴却仍无悔地默默奉献着,因为热心人民调解、积极服务群众、为社会作贡献才是他们的共同心愿。“每次调解成功,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的那一刻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刻,就像压在胸口的大石头终于平稳放下了。”王日成说。


作者:梁婉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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