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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121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用于文物遗产保护

2018-08-22 14:48:08 来源:龙门县融媒体中心

  近年来,我县以打造更具人文气息的文化强县为目标,坚持以服务群众为核心,坚持正确的文化发展方向,坚定文化自信,深化改革创新,繁荣文艺创作,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拓宽文化惠民覆盖,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各项文化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其中,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5年至2018年,我县共申请省级专项资金1210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设计、文物本体修缮和保护规划编制等。

  投入资金630万元修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鹤湖围

  在永汉镇鹤湖村,有着100多年历史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鹤湖围正在修缮中。据介绍,鹤湖围始建于清代同治二年(1863年),坐西北向东南,总面阔79.97米,总进深77.10米,占地面积约6166平方米,共有108间通廊房。其结构为三堂、四横、一外围、四碉楼、一望楼(中心楼)、一斗门,是惠州市唯一一座前有大面积池塘连结两侧壕沟、三面环水、围后山地的城堡式客家围楼,具有较高的艺术、科学价值。

  在鹤湖围围前大门摆放了修缮方案和效果图,围内原居住的村民都已搬走,工人们正细致地开展修缮工作。对于鹤湖围的修缮,原住村民们翘首以盼,村民们只要有空就回到鹤湖围大门口坐一坐、瞧一瞧自家房屋维修情况。

  据悉,鹤湖围修缮设计方案获得省文物局批准,于去年正式启动修缮工作,工程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古建筑进行修缮,保持原有风貌。修缮内容包括对鹤湖围文物保护单位本体进行修缮,修复排水、照明、消防工程等。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30万元。

  根据我国“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我县通过多种措施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有计划地对具有特色的古建筑在保护中开发利用,充分利用旅游产业市场的巨大空间带动古建筑的保护,使之得到生命力更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修缮后的鹤湖围有望能成为我县的一个旅游景点,让更多人了解鹤湖围王氏族人的历史,了解龙门的传统文化。

  多措并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古建筑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物质财富,是先人聪明才智和勤劳的结晶。随着城镇化发展,古建筑失去了原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内涵。而现存的古建筑大多无人居住或只有老年人留守,加上古建筑保护抢救资金匮乏,古建筑保护工作存在很大的困难和问题,如何保护好并在保护中开发利用好古建筑显得越来越重要。

  据统计,截至2018年8月,我县共有文物保护单位51处,其中省级文保单位6处,市级文保单位11处,县级文保单位34处,中国传统古村落3处。

  据悉,近年来,我县积极编制了《鹤湖围文物保护规划》《见龙围与炮楼文物保护规划》和《功武村古建筑群文物保护规划》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为下来文物保护工作作出指引;积极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级别,2017年推荐了绳武围、三寨谷造纸遗址、白芒坑革命旧址三处文物单位申报第九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018年启动了龙门县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认定工作;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2015年至2018年共申请省级专项资金1210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设计、文物本体修缮和保护规划编制等。除当前正在修缮的鹤湖围外,功武村古建筑群、见龙围与炮楼第一期修缮工程也正在筹备中。

  与此同时,我县还加强了文物安全工作,利用2015年惠州市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扶持资金20万元为龙门县33处文物保护单位配置了消防设施,大力提高了文保单位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作者:沈知尚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