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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百年路】1993年:龙门实现绿化达标获省表彰

2019-11-14 11:58:44 来源:龙门县融媒体中心

  龙门生态优势明显、环境优美、资源丰富,是广东省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龙门县就为绿化龙门工作投入了大量心血和人力物力,组织全县力量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奋力冲刺绿化达标工作,使全县森林覆盖率从1985年调查统计的46.6%提高至1993年的64.63%,各项绿化指标均达到省委、省政府规定的绿化标准,并于1993年9月16日通过省绿化达标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提前两年完成任务,在龙门县绿化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从八十年代开始力抓绿化龙门
    “绿化达标是如期实现‘十年绿化广东’战略任务的具体目标,是恢复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振兴林业经济的重要内容。”县林业局二级主任科员穆卫国表示,造林绿化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龙门县在造林绿化方面就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据介绍,龙门县是全省49个山区县之一。过去,受体制变动等因素影响,加上龙门县山地多、人口少,且经济条件差,影响了造林绿化的速度和效果。据县档案馆馆藏的《龙门县实现绿化标准的自查情况报告》(龙委函[1993]16号)所述,“1985年我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显示,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为267.0903万亩,有林地面积156.895亩,疏林地面积15.3193万亩,未成林地面积4.4718万亩,森林蓄积量371.174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只有46.6%。无林地面积87.6138万亩。”

  穆卫国表示,1985年以来,龙门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五年种上树、十年绿化广东大地”的决定,把绿化龙门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经济、加强“两个文明”建设、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来抓。

  据悉,为加强造林绿化工作,县委、县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四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龙门的决定》《关于各级各部门办好一个绿化点的决定》(龙委[1986]24号)、《关于加强绿化达标工作的通知》(龙委[1991]3号)、《关于筹集绿化达标资金的通知》(龙府[1992]43号)、《关于成立龙门县绿化达标指挥部的通知》(龙委[1993]8号)等文件,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全民造林。

  根据龙门县实际情况,为使工作更加主动,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龙门县实现绿化达标的时间为:密溪林场、南昆山镇、地派镇、铁岗乡、沙迳镇在1991年实现达标,龙城镇、蓝田乡、永汉镇、平陵镇、龙江镇、天堂山乡、左潭镇在1992年实现达标,王坪镇、路溪镇、龙华镇、麻榨镇在1993年实现达标。

  “绿化达标的具体指标包括林业用地栽植率要达95%以上,林业用地绿化率达8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穆卫国表示,为确保绿化达标如期实现,全县上下统一行动、一体推进。其中,县林业部门负责抓好林业用地的绿化,建委负责抓好城镇绿化,交通公路部门负责抓好公路绿化,全力做好林业用地绿化,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四旁”绿化,道路绿化、县城绿化等,全面提升绿化率。

  造林绿化工作提升全县森林覆盖率
    “我局对绿化达标工作非常重视。一方面,切实抓好林业用地绿化,搞好公里网点调查,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参谋;另一方面,认真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县城绿化和公路绿化,积极指导机关单位和各乡镇搞好机关绿化和公路绿化,使龙门县造林绿化工作取得突飞猛进的进展。”穆卫国说,在开展造林绿化工作中,县林业局充分发挥林业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尽职尽责,切实做好绿化达标各项工作,奋力向绿化达标冲刺。

  据介绍,在造林绿化工作中,龙门县通过县领导等带头办点造林,各部门、各单位与乡镇管理区挂钩办点造林,乡镇领导与管理区办点造林,动员全民造林,以及专业队常年造林等办法,多渠道筹集绿化资金,实行“封、管、造、节、防”综合治理的方针,采用人工造林与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相结合,从而大大加快了造林绿化的步伐,提高造林绿化的成效。

  据《龙门县实现绿化标准的自查情况报告》(龙委函[1993]16号)记载,1985年以来,全县共投入造林绿化资金5221.55万元,完成造林作业面积101.15万亩,其中飞播造林作业面积30.64万亩,人工造林面积70.51万亩。封山育林成效面积25.38万亩;改造疏残林面积17.28万亩;完成中幼林抚育面积55.15万亩;部门、领导办点造林绿化244个,造林种果作业面积30.87万亩。

  经过全县人民近8年的艰苦奋战,全县宜林荒山全部种上了树。截至1993年,全县有林面积增至213.4712万亩,蓄积量增至425.825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4.63%。此外,龙门县林业用地绿化栽植率达97.02%,绿化率82.05%,省管养公路绿化率96.8%,地方管养公路绿化率92.8%,县城绿化覆盖率31.3%,村庄绿化覆盖率29.01%,各项指标均已达到省委、省政府规定的绿化标准,于1993年9月16日顺利通过省绿化达标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提前两年完成了绿化达标任务,获得省政府颁发的绿化达标证书和奖杯,为龙门县绿化史写下了光辉的一页,也为龙门县生态环境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沈知尚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