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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推进“五清”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2019-03-06 22:19:43 来源:龙门县融媒体中心

  “以前河面上的水浮莲就像绿油油的草原一样,自己看着都替河里的鱼感到难受。现在河面有人定期清理,河水变清了,岸边环境也好了,看着就很舒服。”2019年3月5日,龙华镇石下塘村河段村民黄阿姨说,现在河道有保洁员定期清理,河长定时巡查,村民们也更加爱护这条陪伴他们多年的母亲河。

  据悉,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总河长令《关于在全省江河湖库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的动员令》和《龙门县河流、水库“五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和部署,2018年以来,龙门县扎实推进清违、清障、清淤、清漂、清污“五清”专项行动,确保在2019年6月底前全县河库基本实现“无非法排污、无成片漂浮、无明显黑臭、无行洪阻碍、无违章建筑”,还河库自然面貌的目标。

  保洁员常态化清理河道保洁净

  2019年3月4日,龙华镇河道保洁员阿华与同事一起,同往常一样开船到自己负责的河段开展河面保洁工作。近期接连下了几场雨,不少垃圾杂物漂到河面,再加上春江水暖,河里的水浮莲等有害水生植物不断生长蔓延,打捞清理河面漂浮物的任务有所加剧。对此,阿华和保洁队员们不辞劳苦,持网泛舟加快河面清理保洁的速度。

  “这是我们的母亲河,尽自己所能保护好这条河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阿华说,河道保洁员不仅要熟悉水性还要能吃苦,一到夏日更是辛苦,背朝烈日面朝水是每天工作的常态。“整天的工作时间都在船上待着,没几天就晒黑了。”阿华是龙华镇村民,更是一名河道保洁员。他们都希望通过自身行动,为河道保洁出力,确保家乡河水清岸美。

  “水面漂浮物清理整治是‘五清’专项行动的内容之一。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该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我镇从2018年开始安排了10名河道保洁员常态化开展河道水面漂浮物专项治理,保障增江河龙华段20多公里的保洁工作。”龙华镇水利站站长陈浩文告诉记者,除安排河道保洁员维系河面日常清洁外,龙华镇的镇、村、村小组三级河长还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起河道保洁的第一道防线。

  县河长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龙门县河流水质安全稳定达标,龙门县结合省、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要求,狠抓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从2018年5月开始,首批24名河道保洁员沿增江河和公庄河两大主干流的河道开展保洁工作,切实保障河湖洁净。

  据介绍,在开展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中,各乡镇结合辖区内河流水系实际情况,加强辖区内河湖的清理整治力度,并实行每周一报常态化信息报送制度,为实现“河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目标任务夯实基础。据统计,自去年以来,全县共累计清理水面漂浮物河段(道)长度约305.328公里,面积约80.698万平方米,水浮莲等水面漂浮物清理重约1882.167吨,投入资金达128.588万元。  

  加大清理力度还河库自然面貌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总河长令《关于在全省江河湖库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的动员令》,龙门县制定了《龙门县河流、水库“五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阶段推进清违、清障、清淤、清漂、清污“五清”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河库非法排污口、水面漂浮物、河床底泥污染物、河道障碍物等涉河库违章等,确保在2019年6月底前全县河库基本实现“无非法排污、无成片漂浮、无明显黑臭、无行洪阻碍、无违章建筑”,还河库自然面貌的目标,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县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以来,龙门县切实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开展了清理非法入河湖排污口、河湖水面漂浮物、河湖库塘底泥污染物、河湖障碍物和河湖违法违建的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五清”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在河湖违法违建清理整治行动中,县水务局、河长办联合龙城街道办、县水政监察大队、县城河堤管理处等部门,对三洞河(金河湾小区段)、白沙河(水头园桥段)、增江河城西段群众占用河滩地垦种乱占乱搭行为开展了清理整治行动。累计出动工作人员110多人次,中大型挖掘机、运输车辆28台次,清理河滩地约250亩,恢复了河段的自然原貌。同时,还加强了河道的日常巡查,做好日常管护,预防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种植作物现象死灰复燃,在清理整治后的河滩播撒草种,美化河滩环境,巩固“五清”专项行动。


作者:沈知尚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