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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税务局出台优惠政策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2020-03-06 09:27:49 来源:龙门县融媒体中心

  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支持抗击疫情和鼓励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龙门县税务局按照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结合龙门县人民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3月3日,记者在县税务局了解了税费减免和税费延期缴纳等方面政策实施情况。

  “我局已从一月开始,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服务免征增值税。下来将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补助、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资助和支持疫情防控无偿捐赠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等;对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其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县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魏贤俊告诉记者。

  据介绍,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该局也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比如:从3月1日至5月底,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鼓励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等。在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方面,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的优惠政策。其中,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的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而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的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免执行期为税款所属期。

  据悉,县税务局除税收优惠和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优惠政策以外,针对税费的申报和缴纳,还出台了延期申报和缓缴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此外,在疫情期间征收方式方面,县税务局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通过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业务,减少人员在办税厅聚集办税,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下来,该局将通过电话、税企QQ群、微信群等持续宣传相关优惠政策、解答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咨询,及时把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作者:谢静,田育鑫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