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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道龙门】正月上灯

2021-02-26 09:06:50 来源:龙门县融媒体中心

  上灯寓意“添丁”,意思是天恩赐福奖赏天庭放子入族。丁是指男人,称男丁,传宗接代。凡是本姓族人当年有新添男丁的都必须在祠堂挂上新灯笼,并把新生男孩名字登记入族谱。

  清咸丰《龙门县志》记载,龙门村落上元(即元宵节)张灯,或为花草虫鱼龙马之像,或为人物故事,运机能动,有绝妙逼真者。箫鼓喧阗,自夜达旦。生子者,是夕盛为酒馔,延族属宴饮于祠,以齿序,曰:饮灯。越夕,族属合酬生子者,曰:酬灯。光凭该书记载,龙门上灯习俗迄今至少已有160多年的历史。

  每年的农历正月初十至正月十七,龙门各个村落都会在按照当地习俗所指定的日子里,由户主抱着去年出生的男婴,带着拜祭品向列祖列宗参拜上灯。把新做的灯挂在祠堂祖宗牌坊面前的梁上,意指光宗耀祖,发扬光大,人丁兴旺。晚上宴请亲朋好友在祠堂喝“灯酒”以表庆贺。祠堂内,去年添了多少个男孩,就挂多少盏灯。挂上的灯每天早上由村民添上新的灯油至结灯,不至熄灭,所以也叫“添丁”,称“上灯习俗”。上灯习俗的流程有:祭祖先、接上灯、吊灯、上灯火、请狮队助威、燃放烟花、喝“灯酒”庆祝祈福。

  龙门古村落,有些是客家村落,村内有客家围屋,另外一些村落,建筑为广府风格。不管是以客家文化主导还是以广府文化主导,上灯习俗在这些村落都是重要的文化传承。如永汉官田的“上灯”,还包括了吊灯、起灯、贺灯、暖灯、赏灯、结灯等,从正月初十一直延续到正月十七日,期间的贺灯宴请全村村民。

  清咸丰《龙门县志》记载,龙门风俗受“宋时士大夫”,“流风遗韶淅染熏陶、故习淅更、庶几中士”。由龙门古村落的上灯习俗,可以窥见龙门民俗还保留古时中原之风。

  与上灯习俗相关的龙门的花灯技艺,也颇具匠心。

  传统美术虎头花灯流传于龙门县永汉镇鹤湖村虎头村民小组,属于该村的独门绝活,盛于清朝,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每年正月初三到正月十二,村民们会聚在一起制花灯。虎头花灯优雅脱俗,别具风韵,具有非常浓厚的乡土气息,每年都有不少本地和外地村民前来订做。虎头花灯以竹、线、纸为主要材料,做工考究,且纯手工制作。其制作主要包括扎架、卷制灯带、制作灯斗与凤鸡、剪刻彩纸、裱糊组装等5道工序。

  当地老人介绍,清朝时期,他们祖先就开始设计、改装、定型做花灯。当时做的灯可分为本地圆形花灯、客家灯、伯公灯三种。这些灯一直流传在龙门县永汉、麻榨以及广州的增城正果等地。虎头花灯的历史文化渊源深厚,具有人类古老的自然崇拜,传承着悠久的历史传统文化,蕴含着众多历史信息和记忆,有广泛的群众性和民间传承性,具备社会学、民俗学及美学等领域的研究价值。

  2015年,虎头花灯被公布为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惠州花灯类唯一获得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殊荣的花灯。

  与虎头花灯本地灯不同的是,龙门很多农村使用的灯是客家灯。

  龙门县龙江镇埔心村牛迳下屋村民小组制作的牛迳传统花灯,俗称“子孙灯”。每年都有不少本地和外地村民前来订做牛迳花灯。

  牛迳花灯造型比较独特,周边画有人物、动物等图案,以白色为主调,四周贴有彩色纸带,栩栩如生,新颖别致。牛迳花灯呈垂直式葫芦形。“葫芦”与“福禄”谐音相似,寓意着福禄。因葫芦多子,有着保佑子孙后代多子多福的寓意。

  根据牛迳村的传统习俗,每年农历正月十三、十四、十五这3天为上灯日,农历正月十三为“起灯日”。凡是上一年有男丁出生的家庭会订做牛迳花灯在族姓祠堂上吊灯,祈望年年添丁添福。

  客家花灯上面有用红纸剪成流苏状的灯帏,中间的灯面是玫红色、黄色、绿色等各色花纸糊成的。灯面有两层,外面一层是画纸,里面一层则是白纸,每面的白纸有两个古装人物。除此之外,花灯周围还有灯带垂下来。整个花灯看起来华丽漂亮。灯帏是客家妇女以前所戴凉帽的象征。两个古装人物都是文圣孔子,使用印章盖上去的。本来两个人物一个文圣,一个武圣,不过武圣印章很久之前就不见了,所以就没有盖上去。花灯上印着文圣武圣的像,表示村民期盼着后代能文能武。

  2018年12月,龙门上灯习俗被列入惠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作者:龙门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