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村一法律顾问”经验全国推介!记者从日前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的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惠州“一村一法律顾问”案例入选全国首批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据了解,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了推介全国首批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被推介的典型案例共有20个,惠州“一村一法律顾问”案例榜上有名。
转变
从“我打你”到“我告你”
“我去讲理他还满脸不服气,如果你们不管,我就打断他的腿。”博罗县湖镇镇黎光村的老张站在自己被占用的田头气愤地说。
“老张,你要冷静,别把有理变成没理,不但要不回自己的土地,还可能违法犯罪,不值啊!”站在一旁的李志国律师赶紧上前劝阻老张。原来,老张无意间发现自己荒了多年的两亩地被外来的老谢种上了桉树,他找到老谢理论,却吃了闭门羹,气不打一处来。
村干部得知后,找来驻村法律顾问李志国一起到现场“会诊”。最终,老谢同意以交付租金的形式,给予老张适当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律师及时普及专业法律知识,这场矛盾或许不会那么容易解决。
“惠州近年来积极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率先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把法治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惠州已组织引导712名法律顾问深入全市1279个村(社区),为基层政府、村(居)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惠州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应有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法律顾问定期到服务的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定期开讲法德讲堂,受到基层群众的热烈欢迎,有效增强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村民在遇到矛盾纠纷时,“我打你”变成了“我告你”。
创新
畅通基层矛盾化解渠道
实践过程中,法律顾问不仅解决村民之间的个人纠纷,还促进集体矛盾的化解。孙莉律师进驻惠城区小金口街道白石村不久就遇到了一件“大事”,该村20多年前安装的供水管老化并影响水质,适逢某项目建设契机,村委会与项目部签订协议,为村民接通自来水管。
由于接通自来水管需缴纳一部分费用,有些村民不愿意。项目部为赶工期拟强行报废水管,导致村民及一工业区企业用水困难,双方剑拔弩张,多次发生冲突。孙莉充分发挥律师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主力军作用,组织各方调解。通过多次沟通、设身处地为村民、村委会及施工方考虑,孙莉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最终自来水管接通了,且没有延误项目建设。这次矛盾的解决不仅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也增强了乡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据悉,此次被推介的20个典型案例,是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面向全国征集乡村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各省推荐的基础上,从完善治理体制、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实现治理有效等四个方面精选的。这些案例有效解决了乡村治理面临的一些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体现出较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借鉴性。
惠州“一村一法律顾问”创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思维模式,增强了基层组织和两委干部的法治思维,满足了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畅通了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渠道,有力地推动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便利
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公共法律服务
据市司法部门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市712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共解答法律咨询超过20万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超过2万次,调解矛盾纠纷约2万宗,提供法律援助4000余次。
值得关注的是,惠州市于2009年在全国首开先河,创立村(居)“法制副主任”制度,并于2012年底实现全市农村、社区和林场办事处“法制副主任”制度全覆盖。2014年5月,省委办、省政府办联合发文推广“法制副主任”制度,该制度当年获评广东省政府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奖。2016年,全国普法办印发工作要点,把村(居)“法制副主任”制度作为基层依法治理的抓手在全国推广。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广大群众对法治的需求呈现多样化,村民自治、村集体重大资源和资产处置、重大利益分配等方面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更加凸显,“法制副主任”也顺势提升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自2017年6月以来,针对基层法治薄弱环节和群众对法律的需求,惠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律师的作用,在村(社区)开设法德讲堂,组织律师开讲。同时,建设“惠州E普法”平台和县(区)各类网上法律服务平台,组织法律顾问律师进驻提供服务,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方便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计划探索团队化服务,实行团队负责制,以满意度为导向,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进退机制。同时,挖掘基层依法治理内源动力,依托法律顾问,培养法律明白人,积极培育热爱农村、农民,擅长社会基层治理的法律人才队伍。
让法治之花开遍广袤乡村
短评
惠州“一村一法律顾问”入选全国首批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是惠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夯实乡村振兴根基的生动写照,必将为惠州市继续深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依据和支撑。
法者,天下之仪也。应当看到,基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乡村治理在情、理、法的互相作用中往往容易失衡,容易出现以情乱理、以情代法的情况。另外,由于法律知识欠缺,村民在使用法律武器时往往无从下手。基于这些现实,惠州市在全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做了大量探索实践,建立完善“法制副主任”“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制度,让法律在广袤乡村真正“长出牙齿”,防范和化解了一大批基层社会矛盾,有效加强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法治保障。
“一村一法律顾问”在惠州市结出硕果,也为进一步实施精细化基层法律服务积累了经验、打牢了基础。以此为新起点,强化乡镇管理服务能力,切实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和乡村经济中心,使乡镇成为带动乡村的龙头,建立完善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人才支撑和投入保障,因地制宜探索乡村治理有效实现形式,惠州市乡村治理水平必将显著提升,乡村振兴步伐必将不断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的根基必然更加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