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5日,记者从惠州市获悉,近年来,惠州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如火如荼,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可谓是亮点频现,各具特色。
为弘扬法治,激活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活力,惠州市在经过各地推荐、民主评议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14年12月评选出2014年度市十佳民主法治村(社区)。
■惠城区马安镇新楼村
便民服务手册每户一册
惠城区马安镇新楼村定期召开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村情、民情。同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新楼村村民自治章程》,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使村民自治章程作为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村务管理的工作规范。
为了密切干群联系,该村汇编了《便民联系卡》及《新楼村便民服务手册》,分发每户一册,并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要览制成图板上墙,使大家一目了然,为在全村范围内全面推行民主法治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惠城区横沥镇泰安村
村里建起法治文化园
惠城区横沥镇泰安村积极把握好民主管理环节,把建章立制作为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中的重头戏来抓,联合法制副主任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今年,在惠城区司法局的支持下,该村建立全镇首个“法治文化园”,这也是惠城区的第二个农村法治文化园,以法治宣传牌为平台,将法治教育内容融入其中,使广大村民能在园内轻松愉快地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强化法治理念。该村还建设了1个大型法治宣传栏,并定期刊登有关刑事治安、民事法律、禁黄赌毒、反邪教、换届选举、环保法规等内容的一系列法制宣传挂图。
■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
重大决策村民会议通过
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积极抓好民主决策环节,完善村民自治机制。逢重大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对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经村委研究,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实行村务、财务两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规范,每季度向村民公布村务,推动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
为保障农民当家做主,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普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新塘村还多次举办法律知识进村入户讲座,通过多种宣传活动,利用“农家书屋”大力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多渠道、多手段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博罗县龙华镇竹园村
适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博罗县龙华镇竹园村加快建章立制,努力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在换届选举过程中,竹园村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制定和完善村、组选举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各项程序,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地选举,使农村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同时,在广泛征求村组意见的基础上,适时完善了村务管理及公开制度、任期经济发展目标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在工程招投标、环境卫生、土地承包、村务活动程序、经济管理、规划建设、计划生育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在经济管理方面,通过制订合同管理规定,把村土地承包、鱼塘承包、厂房出租等各种经济活动都以合同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
■博罗县观音阁镇杨村村
规范经济活动发展特色旅游
博罗县观音阁镇杨村村坚持以经济转型为主线、依法规范经济活动为手段,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推进、依法管理,提升了依法科学谋划发展特色经济的效果,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该村投资110多万元在原村小学旁建设一家农家乐,完善接待配套设施,仅这一项集体收入每年就可增加5万元。全力打造乡村特色旅游,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建设了500亩油菜花基地。同时,该村还不断完善各种便民设施。
■惠东县稔山镇范和村
兴建社会综合服务站
惠东县稔山镇范和村把普及法律知识作为工作重点,落实“六五”普法内容,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2013年该村投资30万元兴建了社会综合服务站和法制副主任工作室,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功能。专职法制副主任目前解答法律咨询324人次,得到了很多村民的好评。
去年村里共调处各类纠纷60起,其中征地、土地纠纷30起,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共30宗,调解成功率98%。如今,该村村民都能自觉遵纪守法。
■惠东县稔山镇新村村
群众不同意的事坚决不办
近年来,惠东县稔山镇新村村在民主法治管理进程中坚持 “三强化三保障”:一是强化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村“两委”在办理所有的村级事务中,尊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做到群众要求的积极做,群众同意的认真办,群众想不通的缓办,群众不同意的坚决不办。二是强化民主决策,保障群众的决策权,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强化民主监督,保障群众的监督权。每季度,村监督委员会对村里大小账目进行核实,对于不合理的开支,理财小组有权拒绝签名。当月账目情况,下月10日前一定张榜公开。
■龙门县平陵镇光镇村
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
龙门县平陵镇光镇村成立了村综治领导小组和集综治、警务、治保、调解和外来人员管理“五位一体”职能的综治办,认真落实具体措施,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同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发现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立即制定调处方案,并及时化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0年至今,共受理矛盾纠纷29起,调解成功28起,调解成功率达96%。近年来,光镇村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村、无刑事案件村、无邪教村、无毒村等创建活动,创建成功率达100%。近年来,该村党员干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全村无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大亚湾区西区街道塘尾村
设法制教室每月有法制课
大亚湾区西区街道塘尾村设有藏书2000余册的法律书室,专门用于学习法律的法制教室,每个月都会开展法制课;斥资3000多万元、占地10000多平方米的法治文化广场,融合法律与道德教育,在潜移默化强化村民的民主法治理念。
经过长期的民主法治建设,塘尾村经济发展迅速,社会和谐稳定,村风民风、村容村貌良好,近年来无一例刑事案件发生,民事纠纷调解率更是达到100%。
■仲恺区陈江街道青春村
根据实际设立法制宣传组
仲恺区陈江街道青春村定期召开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此类会议,对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切实落实“一事一议”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在财务方面,实行定期审计和定期公开,确保村民掌握村社收入情况。对于村干部的管理,实行民主评议,落实奖惩及责任追究制,确保村干部服务群众的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在法制教育上,该村不仅有效利用图书角,还依据本村实际设立法制宣传组,用好各村民小组的法制宣传员和“法律明白人”,保证法律宣传教育在群众当中的覆盖率,村民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