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2011年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日前启动,即日开始接受申请、办理审核和入户手续。符合条件者可与区公共就业 (人才)服务中心和区公安局户政科联系。
据悉,申请者须已办理《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是在该区务工且符合积分制入户条件的农村户籍人员和外市(县、区)城镇户籍人员。积分指标和分值计算按市农工办 《印发惠州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规定执行,加分指标包括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近5年内社会服务情况、表彰奖励情况,减分指标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原则上积满50分的人员可申请入户大亚湾城镇户口,具体入户分值由区管委会根据当年入户计划和农民工积分排名情况确定。入户农民工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填写 《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表》申请,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就业登记凭证材料、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社保或地税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近5年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广东省居住证,申请随迁的提供户口本、结婚证、随迁子女的出生证、随迁的16周岁以上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的学校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