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汉镇合口村村民的喜庆活动,给清代广府式围屋增添了生机。 (资料图片)
2015年2月12日,记者从惠州市民协获悉,广东省文联、广东省民协发文确认,经过省专家组实地考察论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老屋村等5个古村落被认定为第四批广东省古村落,至此,惠州市共有28个“广东省古村落”,认定数量居全省21个地级市的第二位。
广东省古村落评定工作是广东省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抢救和保护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一项极其紧迫、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据了解,惠州市第四批广东省古村落评定工作从2013年启动,通过各地上报古村落申报材料,经过市民协专家、省专家组实地考察论证,最后才被省文联、省民协认定为广东省古村落。
市民协主席邹永祥表示,申报“广东省古村落”的主要目的是抢救、保护和传承乡土文化与“根”文化,保护和传承的主体是当地村民,如果当地村民没有这种认识,评定是无意义的,即使评上“广东省古村落”,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目前惠州市有抢救和保护价值的古村落不少,市民协将协同各县(区)继续调研发动,组织申报“广东省古村落”。
惠州市第四批省古村落名单
●龙门县永汉镇合口古村
●龙门县龙华镇功武村
●惠东县铁涌镇溪美村
●惠阳区淡水街道老屋村
●博罗县湖镇镇林屋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