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花镇莆田村的农民住宅一角。
记者日前从惠东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将以“可居、康居、安居和乐居”为总体目标,力争到2012年创建2个县级宜居城镇、12~16个宜居村庄;到2015年,争取全县60%以上村庄和城镇建成宜居村镇。
筹资
创建宜居城镇市县财政共补贴30万元
据了解,到今年底,该县将对624个50户以上较集中村庄全面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给予补助。从2011年起,由市、县、镇三级财政对县政府确定的宜居城镇和宜居村庄创建点的创建工作拨付专项补助资金。其中宜居城镇市财政每个补贴20万元,县财政每个补贴10万元,不足部分由镇财政配套解决或通过其他渠道筹集;宜居村庄市财政每个补贴10万元,县财政每个补贴5万元,不足部分由镇财政配套解决或通过其他渠道筹集。
该县规定,村庄规划编制经费用于村庄规划编制,宜居城镇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环卫设施、垃圾填埋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宜居村庄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村庄环卫设施、垃圾收集点、给排水、公园、广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
措施
奖励创建工作开展良好单位
“县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搞好县级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建设。”该县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全县将建立共建机制,组织开展城乡共建、军民共建、文明单位共建活动,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支持县级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建设,采取分片包干、挂钩抓点等办法,解决创建县级宜居城镇、宜居村庄遇到的问题及困难,共同抓好县级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工作。
在此基础上,县、镇财政部门将加大对县级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工作的投入,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投资或资助镇、村建设,广泛发动居民、群众户户参与,有效建立投入机制。同时,建立示范机制,层层抓创建县级宜居城镇、宜居村庄示范点工作,要求各镇按创建总体目标,每年有目标有计划建设一批示范村、镇,做到相对集中人力物力,重点扶持,抓一批,建设好一批。
此外,为确保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该县将建立检查督促制度,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把县级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工作列入各级基层干部岗位责任制,并把创建工作成效作为基层干部考核、评优及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