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力争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以上,力争年底就业率达到85%以上。”日前经十届8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惠州市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目标。
以奖促招
企业接纳应届毕业生较多可获融资倾斜
《意见》提出,全市大中型企业在保持企业原有职工队伍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2009年多招收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收安置高校毕业生较多的用人单位,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从2009年起连续3年,每年接收本市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15名以上,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将给予融资重点倾斜,并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
《意见》明确,对于选择自主创业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两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筹开办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见习就业
本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可获免费培训
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惠州市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和就业见习制度,选择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由地方政府为高校毕业生连续3个月提供每人每月300元的补助,并由见习单位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高校毕业生与见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会保障政策。
《意见》还提出,办理未就业登记的本市生源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以参加由各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费补贴标准按现行的下岗失业人员补贴标准执行。
三支一扶
招223名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
记者从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获悉,今年惠州市将招募派遣223名高校毕业生奔赴农村基层,参加为期两年的“三支一扶”工作。
据介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为: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广东生源往届毕业,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 “三支一扶”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参加“三支一扶”工作)。
据悉,本市生源往届毕业生,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再携带《登记表》和体检表到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