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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财政每年安排300万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

2009-05-28 11:25:49 来源:惠州日报

  昨日召开的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惠州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并同意了该办理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从今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将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5年时间,全面提升惠州市农业标准化水平。

  现 状

  现有市县级农业地方标准37项

  近年来,惠州市先后制定了省级农业地方标准4项,市、县级农业标准37项,初步建立了一套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目前,全市已建立24个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3家企业、118个基地、154个农产品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家企业、5个基地、15个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3家企业、3个基地、56个农产品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全市有省级名牌农产品10个,市级名优农产品36个。近年来,一大批农业标准通过农技推广部门、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走进千家万户。

  问 题

  农业标准化建设经费投入不足

  “近年来,我市每年投入农业标准化建设的专项经费只有20万元,与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市人大代表邹世昌表示,由于经费缺乏,惠州市在农业标准制定、专家审定、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等方面推进力度不大,制约了农业标准化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目前,惠州市农业标准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今年2月召开的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邹世昌等37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议案》,建议每年投入300万元,用5年时间逐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措 施

  企业获有机农产品认证将奖4万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的议案办理方案明确提出,从2009年开始,用5年时间,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该办理方案提出,今后5年,市财政将每年安排35万元,用于省、市级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定,每年制定7个省、市级农业地方标准,每个标准补助5万元;每年安排40万元用于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推广;每年安排40万元用于配套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每个项目配套10万元;每年安排80万元用于支持建立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平均每个示范区投入20万元;每年安排15万元用于召开标准审定会。

  惠州市将设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三品”认证奖励专项经费。市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从今年开始,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两万元、3万元、4万元。此外,市财政每年将安排30万元,用于继续完善市、县、镇、田头4级监测网点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在对议案办理方案的初审报告中指出,办理方案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并提出,要不断强化农业标准化建设在现代农业生产中的基础地位作用;要制定科学规划,有重点分步骤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要建立健全机制,规范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议案顺利实施。

  该议案领衔人邹世昌代表对议案办理方案表示满意,建议各县(区)也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声音

  进一步细化办理方案各项措施

  杨有义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书记):要进一步细化议案办理方案中的各项实施措施,使措施更具可操作性,能更好地落实到位;各县(区)也要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

  林燕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要从源头上抓好农业标准化的执行和监管;要加强对农技站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待遇;农业标准化工作要与菜篮子工程挂钩。

  杨美林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要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的宣传和实施过程的培训、指导;加强对执行标准的监督,严格市场准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确保市场农资产品的质量;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钟伟宁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要合理使用议案办理资金,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还应在农产品检测方面加大投入,改进检测方法。

  李启明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标准加强农产品检测;要做好与市民“菜篮子”的对接工作,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的农产品;要逐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作者:张旭华 龙生财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