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必然牵动多方利益,农民是否理解、支持?农民在林改中有多大话语权?记者日前了解到,惠州市博罗县林改前认真进行宣传发动,林改中实行三榜公示,针对不同村情实行“一村一策”,充分尊重历史,尊重群众意愿,好政策配上好做法,6个月时间初步完成了全县林改工作。
2000场动员会宣传发动群众
“由一开始不理解到后来全力支持林改,我们的思想经历了180度大转弯!”何玉华这样概括村民小组里村民的思想转变。何玉华是罗阳镇莲湖村村民,他说,一开始村民以为林改就是政府借机多收老百姓的税费。后来镇、村干部召集村民代表开了3次会,村民小组也开了户代表会,反复解释这次林改是为了明确集体山林的权属,方便村民发展林业,实现林业增收。村民充分理解了林改的意义,大家都很配合林改工作,并尽可能提供方便。
记者从博罗县林业局了解到,此次林改过程中,全县各级政府部门共召开各种形式的动员会2000多场,悬挂宣传条幅54幅,发放林改宣传资料1万多册,营造了良好的林改社会氛围。
两个“三分之二”让群众心服
林改要对集体山林进行确权,村民自然非常关心是否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博罗县公庄镇官山村下洞村民小组村民还记得,去年8月18日,村林改小组召开村民小组户代表会议,传达林改政策,商量制订林改方案;8月20日,第二次户代表会议召开,下洞村民小组95户村民中有70户代表到会,到会户数达到了三分之二以上;会上表决林改方案时,57人同意,占与会70人的三分之二以上,林改方案得到了绝大多数村民的同意。
下洞村民小组林改中的两个“三分之二”只是博罗县林改的一个缩影。据介绍,目前博罗县完成林改的3249宗集体林地,都按要求实现了两个“三分之二”,农民充分行使了集体林地改革的参与权和决策权,从而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等损害村民利益情况的发生。
“一村一策”符合村民意愿
博罗县1570个村民小组情况各异,村民的意愿也不尽相同,全县的林改能不能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事实证明,博罗县采用的“一村一策”正合村民意愿。
石坝镇大水坑村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提出,集体所有林地收益的30%归村集体作为公共事业开支,其余70%分配到本村的每个成员,得到了村民的一致同意;石联村、官村、三嘉村在村民代表大会上,经三分之二票决通过林改方案,集体林地的收益100%归村集体作为公共事业开支,不再细分到每个村民。石坝镇认真执行“一村一策”,林改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
博罗县林改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说,集体林地涉及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每个村又有不同的实际情况,村民也有不同的想法,如果实行“一刀切”的办法,阻力会很大。对于这样一件惠农利农的好事,就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尊重民意,尊重历史,实行“一村一策”、“一组一策”,由村民自己来决定本村和村民小组的林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