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委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中,要求各级党组织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龙门县委主要采取3项措施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确定各级党委、各部门党组、基层单位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基层单位由一名副职领导主抓。二是实行包干责任制,要求乡镇包片领导和县直挂钩单位负责指导落实村级党务公开工作。三是探索制度建设。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中,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尤其是每个党委、党组织在加强党务公开制度化建设中,着重建立监督检查、信息反馈制度,建立党务公开评估体系,将党务公开成效评估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评估体系中,实现目标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龙门县委还着力在各级基层党委、党组织抓好一批示范点,分别在机关单位、企业、乡镇、农村、社区建立了47个县级示范点。通过抓示范点建设,立典型,树模范,使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有力地推进了党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