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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全市117个村入列新一轮扶贫开发省市重点帮扶村

2013-06-01 09:35:18 来源:惠州日报

  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惠州市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全面启动,全市117个村为省市重点帮扶村。

  117个贫困村有劳动能力贫困户8521户

  据介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惠州市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对74个省级贫困村及全市1.227万户贫困户近5万贫困人口进行帮扶。到2012年底,被帮扶的省级贫困村平均集体经济年收入达12万元,被帮扶的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8000元,基本改变落后面貌,实现稳定脱贫。

  按照省的扶持标准,认定2011年末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5623元 (即2011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9372元的60%)、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万元(不含3万元)、泥砖房较多且基础设施较落后的村为重点帮扶村。认定2011年末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3093元 (即全省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9372元的33%)、有劳动能力的农户为贫困户。

  惠州市符合条件的贫困村有117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8521户34067人。经省认定,惠东、博罗、龙门三个县的57个贫困村为省重点帮扶村和村内有劳动能力的2409户9996人为贫困户、贫困人口,列入省考核验收范围。结合惠州市实际,认定惠城、惠东、博罗、龙门四个县(区)的60个贫困村为市重点帮扶村和村内有劳动能力的1440户6521人为贫困户。其他面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4672户17550人由所在县(区)镇干部实行定人、定责帮扶。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贫困人口纳入当地农村社会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到2015年被帮扶的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据介绍,到2015年,被帮扶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年全省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并实现稳定脱贫;贫困家庭成员按规定全部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贫困户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因贫困辍学,考上高中和高等学校的子女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任务全部完成。

  到2015年,重点帮扶村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全省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或超过5万元;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村庄环境整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成生态村和改变落后面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进一步增强。

作者:田铁流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