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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力争2015年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

2013-06-05 09:39:07 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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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生态示范村”社溪村小公园一角。本报采集

  一坛亭亭玉立的美人蕉在艳阳下香艳芬芳,如溪水般清澈明亮的水流经“美人”脚底,引起旁边池塘里蛙声一片。不久后,美人蕉旁还或建起村民载歌载舞的休闲娱乐广场。这是仲恺高新区黄屋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带来的环境改变。两年前,美人蕉下还是一片令村民“敬而远之”的污臭之地。

  黄屋村的美人蕉只是惠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取得的成效之一。为让良好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相得益彰,2012年5月,惠州市提出了力争到2015年底向国家申请生态市验收;2016年至2020年,力争全市6个以上区(县)建成生态区(县),基本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体系,建成循环经济工业体系,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生态产业体系,把惠州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生态城市。

  80%的县(区)须建成国家生态县(区)

  从创国家级生态村到生态镇再到生态县(区)最后到生态市,必须经历近乎苛刻的创建历程:国家级生态乡镇基本条件之一为“乡镇8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国家生态县的基本条件之一为“全县8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国家生态市创建的基本条件之一为“全市80%的县(区)达到国家生态县(区)建设指标并获命名”。

  按以上方法计算,至2015年,惠州市需创建约548个生态村、省级和国家级生态镇各54个。“这无疑是一场与时间的较量,与‘垃圾基本靠风刮,污水基本靠蒸发’的农村现状的战斗。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上下联动,干劲十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奖惩并举促生态建设

  兵马未动,制度先行。《惠州生态市建设规划》、《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惠州市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惠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方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技术指引》等诸多方案相继出炉,奖惩制度相继建立完善。

  为鼓励各地积极开展生态创建,惠州市建立了生态创建财政奖励补贴机制,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村的单位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生态示范镇的单位奖励2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单位奖励40万元。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奖代补”机制,对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地区按照300万元/万吨的标准进行奖励。此外,部分县(区)也建立了3万元~30万元不等的生态创建配套奖励制度。

  为加强对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的组织督导,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生态创建任务,惠州市成立了由市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和环卫局相关人员组成的7个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督导组,建立挂点督导制度,定期对各县(区)的生态创建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同时,市环保局与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2013年全市生态创建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制定了各县 (区)2013年生态创建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月度安排表,明确了时间节点和每月的工作任务。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接下来,市政府将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生态市创建年度责任书》,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国家生态市督察考评问责机制。”

  全市建成8个省级生态镇

  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中明确要求,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95%以上、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要达到70%以上、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要达到90%以上,这就意味着列入创建计划的乡镇必须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规范化的垃圾转运站。

  请保洁员、购置密闭式垃圾箱、建设垃圾转运站和污水处理设施……这些过去农村稀缺的资源,逐渐出现在了村道边、农户门前,村民用欣喜的目光见证着生态创建带来的生活变化。2012年,全市新建成21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管网工程3座,新增处理能力36万吨/日。全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51座,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29.65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的基础上,惠州市又相继建成了惠东、博罗和龙门三个县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显著提升。全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不断提高,为生态镇的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截至去年底,惠州市共创建省级生态镇7个,数量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创建市级生态村270个,为之前惠州市历年创建生态村总数量的2倍多。目前,全市共创建成省级生态镇8个,市级生态村395个。惠州市还有26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动工建设。

  在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惠州市也在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全市有6个村建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部分村庄已完成了选址和图纸设计等前期工作,即将动工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正在逐步铺开。另外,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惠州市选取了潼湖流域作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示范点,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解决当地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

  “惠州市还要求列入创建计划的52个镇(办)在本月底前各完成3个以上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农村整治新亮点。”上述负责人说。

  农村环保体系尚不完善

  今年3月,为进一步加快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推进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创建,市有关领导带队到浙江省湖州市和江苏省无锡市考察学习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创建以及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在此次考察结束后,各县区相关负责人们均表示,“找到了差距,提升了信心。”

  目前,惠州市部分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尚不完善。部分农村虽配套了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生活垃圾收集点,但设备简陋,不符合生态创建的有关要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难以得到有效的收集处理。

  部分区域环境污染问题仍较突出。如去年,博罗县石湾、龙溪、园洲、惠阳淡水、秋长、惠东吉隆等6个镇(办)因存在突出环境污染问题,被列为省、市挂牌督办项目,博罗罗阳镇因水体功能区出现水体功能超标,未通过环保厅的省级生态镇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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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建成21座污水处理厂

  在日前结束的全市环境保护暨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会议上,新一轮生态创建突围目标任务下达:计划今年建成污水处理厂21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8.4万吨/日。有生态镇创建任务镇(办)全部要建成一个以上规模化垃圾中转站,配套充足的人员和车辆,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送机制。计划创建国家级生态镇的镇(办)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95%,计划创建广东省生态乡镇的镇(办)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90%……

  围绕着这些具体目标,惠州市还将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其中在资金保障方面,惠州市提出各级财政要优先安排生态创建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确保薄弱环节的工程项目,尤其是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重点项目资金的落实;要拓宽投融资渠道,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鼓励民资、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作者:刘挺

指导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建设单位: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