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天下午,市法律援助处主任董荣和的办公桌上,出现了一张请求法律援助的申请书。申请人为仲恺区某鱼塘养殖户李某等18人,称他们10多口鱼塘投放某公司生产的改善水质的产品后,塘中的鱼全部死亡,损失300多万元。
董荣和立即拿起电话,拨通了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的电话。该所指定5名公职律师,立即介入案件调查工作。
今年前5月,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2宗,近2000名打不起官司的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帮助养殖户依法维权令多方满意
李某等养殖户认为,是因改善水质产品的质量有问题才造成罗非鱼死亡,产品的生产者和经销商应当赔偿损失。李某等人因此多次到省、市多个部门上访。
5名公职律师,外加市法援处工作人员等共同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还委托测试机构进行检测。随后,5名公职律师帮助李某等人在陈江法庭立案。庭审中,律师指出,改善水质产品中过氧化钙含量远远低于其产品上标注的含量,可以判定鱼死亡是因为使用了该产品。最终法庭采纳了律师们的意见,今年4月判定两名被告共同承担损失的四成责任,共赔偿养殖户111.8万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责任难以认定而导致上访的事件,5名公职律师介入后迅速“拨云见日”,帮助李某等人依法依规维权,并最终取得了多方均满意的效果。
群众在家门口即可申请法律援助
除了公职律师,惠州市的律师群体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市法援处将律师坐班形成制度,分别由各律师事务所派员接待群众。在市法援处,只要是工作时间内,至少会有一名律师“坐镇”值班,接待群众的来访、咨询、受理等。
上月的一天下午,一名70多岁的老大爷来到市法援处,称自己患有尿毒症,但因为过去有些愧对子女,几个子女对其不闻不问,生活毫无着落,没钱请律师打官司,无奈之下,邻居告诉他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值班律师帮他写好了申请书,交到董荣和的手里。“无论过去老人有再大的过错,子女都要尽赡养的义务。马上审核,同意派律师帮助老人讨个公道。”董荣和当即与其他工作人员商议,立即予以审批,并安排律师全程跟进。
随后,在律师的帮助下,老人很快起诉到法院,并胜诉。在随后的执行中,律师也负责到底,老人很快拿到了赡养费,子女们也同意轮流赡养老人,并且对过去的所作所为表示忏悔。
目前,市、县(区)两级政府全部建立法援机构,同时依托司法所以及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社团组织,分别建立了70个、32个工作站,依托村(居)委会设立联络室1235个,在村民小组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1000多名,基本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工作网络和“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并且建立起运作规范、上下协调、有效指导的工作机制,群众在家门口即可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