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过水利部技术评估和省水利厅组织的行政验收,惠州市以全票高分通过“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验收。至此,惠州成为全省四个“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之一。
由省水利厅组织的验收委员会认为,惠州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保障措施有效、布局合理、创新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初步形成了“一湖两江十四涌,一海三山八湿地”的水生态格局,为建设成幸福美丽家园,打造成特色鲜明的“惠民之州”营造了良好契机。
事实上,自2014年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以来,惠州围绕“河清、海晏、湖美、惠民城”的水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做好水文章、答好生态卷,呈现出了诸多亮点。
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惠州市通过实施完成重要堤防加固、防洪治涝、沿海生态防护林、中小河流治理、供水工程等项目,进一步构建完善了城乡防灾减灾体系和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城市防洪除涝工程达标率从试点前的50%提升至67.5%。
农村地区缺水和饮水安全问题方面,市委、市政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截至去年底,惠州市完成了总投资23.07亿元的59宗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解决了全市131.45万人的饮水问题,比省定时间(2018年)提前一年。
水环境治理体系方面,惠州通过对市中心区河涌实施综合整治和淡水河、潼湖“两河”流域污染整治,推进潼湖国家湿地公园和潼湖生态智慧区建设,有效改善了河湖水环境质量,城市建成区27条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有17条初见成效。值得一提的是,惠州市通过实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6.4%;并构建了基本覆盖全市城镇的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在2017年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考核评分中,惠州排名全省第三。
此外,惠州在水生态修复体系、水资源管理体系以及水文化传承体系方面也下足功夫。通过实施西湖水生态修复、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与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全市江河湖海整体水生态系统质量大大提升。其中,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从试点前的68%提升到89.4%,水岸林木绿化率从试点前的85%提升到94%。
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惠州市将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契机,进一步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努力打造“湖之秀、江之美、海之韵、山之灵”的滨海山水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