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英模 学先进 | 李常青——从不放过任何细微线索的刑侦能手!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弘扬英模精神,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鹤山市公安局开展“学公安英模 学身边先进”教育活动,积极展示鹤山公安机关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李常青,男,197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鹤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参加公安工作二十年来,李常青始终奋战在刑侦一线,为鹤山市公安刑事侦查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江门市首届十佳警察称号,多次获得上级和鹤山市公安局的表彰奖励。
2017年10月担任鹤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以来,李常青勇挑重担,积极进取,敢于创新,通过狠抓“三个强化”,全力推进DNA实验室建设,着力加强刑事技术基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检验鉴定质量和刑事技术服务侦查破案水平,推进“一长四必暨三大会战”考核在江门市排名第一; 带领鹤山市刑侦部门在十九大安保维稳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飓风”专项行动、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先后指挥侦破广东省2018年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之一的“JH294”涉黑专案、公安部扫黑办组织的追逃“清零”攻坚战、覃某衡等人系列入室盗窃案等大要案件和行动,实现全市立案数同比下降9%,破案数同比上升6.2%,治安状况明显改善,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鹤山市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