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为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鹤山市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高效创新、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已全部实现高质量脱贫,扶贫对象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底的6610元提升至2020年底的21088元,年均增幅达26.11%,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坚持“大投入” 加大扶贫对象保障力度
鹤山坚持“大投入”。据统计,近五年,鹤山市脱贫攻坚工作累计投入市、县两级财政专项资金8298万元(其中,江门市级4733万元,鹤山市本级3565万元),用于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三保障”、就业、产业等扶贫措施的资金约6014万元,人均帮扶资金投入达2.6万元。
在各级的共同努力下,鹤山全市736户(农村658户2069人、城镇78户215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在2019年底全部按程序脱贫退出的基础上,2020年持续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并实现了高质量脱贫。扶贫对象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底的6610元提升至2020年底的21088元,年均增幅达26.11%。
近年来,鹤山重点抓好责任落实到位、资金落实到位、“三保障”帮扶落实到位,推动全市贫困人口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对因病住院的人员实施精准扶贫医疗保障计划,向贫困学生发放学费、生活费补助,改善扶贫对象居住条件,落实扶贫对象饮水安全保障。
鹤山市736户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安全饮用水问题已得到全部解决,扶贫对象在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得到了高水平的保障,其中,教育、医疗基本实现“缴费零负担”,75户扶贫对象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致富不致富,关键看干部”,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鹤山市各级组织部门把扶贫与党建有机结合,极大激发了广大扶贫干部的工作热情。
据了解,鹤山市建立了市、镇、村三级书记亲自抓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并在各镇(街)配备2-3名专职扶贫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再从鹤山市直单位选派11名干部长驻镇(街)专职开展扶贫工作。同时,选派驻村第一书记专职开展扶贫工作,充实镇级脱贫攻坚工作力量。
建立“扶贫车间”
推动“造血式”扶贫
脱贫攻坚质量好不好,关键看产业发展帮扶是否到位。近年来,鹤山大力推动“造血式”扶贫,在全市10个镇(街)共建立“扶贫车间”16个,帮助解决贫困户就业问题。
在保就业方面,鹤山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尽快实现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共安置扶贫对象88人次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同时,开展就业、创业实用技能培训,已累计完成实用技能培训课程79人次。目前,鹤山全市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中,实现就业1115人,户均就业1.5人。
此外,为加大产业和资产收益扶贫力度,鹤山市创新探索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折合为扶贫对象的股份,让劳动能力较弱、家庭情况相对较差的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分红,进一步增加扶贫对象的财产性收入。据统计,鹤山全市共实施产业和资产收益项目45个,总投资3788万元,收益265万元/年,户均增收约3600元。如,古劳镇入股古劳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联合社项目,宅梧镇入股鹤山市香草小镇农业项目,双合镇入股鹤山市品自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合作帮扶项目,这些都让当地贫困户获得了稳定的收益。
与此同时,鹤山市还全力推进粤桂扶贫对口帮扶广西龙州县的各项工作,成功打造“一牛一果”特色产业,建立“一园一站”产业扶贫新模式,助力龙州县2018年8月成功打响广西国定贫困县脱贫摘帽第一炮,从2015年23.92%的贫困发生率到2020年底实现全部脱贫,脱贫攻坚成效不断巩固。
创新方式方法
推动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近年来,鹤山市探索“三变+扶贫”“两新+扶贫”模式,在多个镇试点“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与精准扶贫的有机结合,实现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例如,古劳镇、桃源镇在实施第二批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的过程中,探索整合试点项目资金2400万元,扶贫资金入股308万元,每年可产生约20万元的收益,惠及扶贫对象164户次。
鹤山市还探索“三变”与农业产业项目、乡村旅游项目的结合。鹤山各镇(街)因地制宜,探索整合扶贫资金入股农业产业公司(基地)项目、乡村旅游项目共20个,入股金额达1600万元,每年可产生约110万元的收益,惠及扶贫对象571户次。
在“两新+扶贫”方面,鹤山市古劳茶山生态园项目是其中的代表。该项目打造“公司+茶园+扶贫户”模式,带动37户贫困户增收。
一系列的成功案例,彰显了近年来鹤山市扶贫工作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鹤山将努力实现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真抓实干做好新阶段“三农”工作,加快打造乡村振兴鹤山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