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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4鹤山:着力保障底线民生

2021-06-07 11:31:22 来源:江门日报社

       2015年鹤山市底线民生财政预算安排1.1153亿元, 同比增长 40.93%。而据统计,2014年鹤山市底线民生支出791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33%,同比增长20.45%。


       保障底线民生,是维护困难群众生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据了解,鹤山市重视底线民生保障工作,切实把低保、五保、养老、城乡医疗救助、残疾人 补贴和孤儿供养等底线民生所需资金 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并不断加大投 入,调整补助标准,扩大覆盖范围,确保 各项民生政策能落实,群众能得实惠。


       据介绍,鹤山市城乡低保执行城乡 一体化标准,每人每月550元;城镇补差水平达到399 元,多出省规定平均水平 15 元;农村补差水平达到 266 元,多出省规定平均水平80元。2015年上半年,鹤 山市累计发放低保金1224万元,保障城 乡低保对象 7368 人,其中城镇 767 人、 农村6601人。


       目前,鹤山市共有五保对象882人, 其中集中供养184人,分散供养698人, 年人均供养标准为 8151 元/年。今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上 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65% 确定,鹤山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7260 元/年提高到8151元/年,供养标准比上 年增加891元,增幅达12.27%。


       在保障城乡医疗救助方面,上半年 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73 万元,其中特殊 人群城乡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补助支出 69万元,其余困难群众医疗救助104万 元。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累计补助696人次,人均住院医疗救助水平达1495元, 个人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标准达到70%,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鹤山还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今年 7 月起提高到每人每月 100 元。同时,为提升城乡居民参加养 老保险积极性,结合鹤山市建设幸福新 农村工作,从今年起,政府缴费补贴在 江门市规定的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 10 元/人,全年需增加财政支出137万元。


       记者还获悉,从今年1月起,鹤山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低保残疾人生活津贴分别按照150元每人每月和100 元每人每月标准发放。上半年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37 万元,每月发 放人数2594人,发放低保残疾人生活津 贴94万元,每月发放人数1529人,做到 了“两个补贴”发放全覆盖。


       而在保障孤儿生活供养方面,目前 鹤山市享受孤儿生活保障的人数为 83 人,其中集中供养 25 人,分散供养 58 人,从今年1月起,鹤山市集中供养孤儿 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 1150 元提高到 1240 元;分散供养孤儿 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700 元提高到760元,比上年分别增加90元 和60元。提标后,预计全年供养补助资 金约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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