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鹤山市着力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抓手,坚持党建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了显著成效。”
鹤山市各镇(街)坚持党建引领,以“三清三拆三整治”为抓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党建引领、乡贤带动及村民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合力,共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鹤城镇南中村委会竹仔排村,刚开始由于个别村民对工作不理解,鹤城镇党委联合村“两委”干部多次到村里走访,积极向村民宣传相关政策,最终在党员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建成了竹仔排公园等一批公共设施,既美化了村容村貌,也改善了G325南中村段的周边环境,提升村民幸福感。
古劳镇双桥村作为华侨城文旅项目的主要区域,党总支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度融合,做好顶层设计,引导支部党员参与其中,发挥“头雁”引领作用,由驻队领导与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带队深入到34个自然村(队)的村长家中认真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采取“村民大会+入户宣传”的方式,成功取得全员配合,共同将双桥村朝着干净、整洁、有序的方向进行改变。
古劳镇党建、水乡文化主题公园位于新星村委会洛社村,毗邻沙坪河“柳岸芳踪”景观,是鹤山市首个在村小组一级层面融入“党群服务和水乡文化”主题的公园,也是古劳镇坚持党建引领,促进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惠及群众的丰硕成果。新星村委会洛社村以“党建+水乡文化”助力人居环境整治,“碰撞”出一个“村中客厅”,在文化广场内精心布置党建宣传元素,在“百年古榕”下开设红色课堂。
龙口镇霄南村党总支部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利用主题党日的契机,组织党员到广州番禺沙湾古镇、中山三溪村学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秀经验,并将可以借鉴的先进做法传达给村民群众,引导全员推动乡村振兴。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霄南村委会共投入1000多万元,完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文化、休闲等基础设施。
因地制宜打造示范项目
自2018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来,鹤山诞生了一批又一批可比、可学、可借鉴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案例。如宅梧镇选田村委会邀请江门五邑大学规划设计院对全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统一规划;雅瑶镇昆东直水村、古劳镇上升村、龙口镇霄南村、共和镇来苏村和里元村、鹤城镇五星村和南星太坪村等均是成效突出的示范村。
古劳镇上升村委会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盘活古村落的人文及自然资源,由古劳镇、上升村委会及村民三级联动,成功打造覆盖12条自然村的精品旅游线路,该村先后获得“江门市乡村旅游示范村”“江门市传统村落”及“广东省改革开放示范百村”等荣誉。
共和镇来苏村委会是江门市和鹤山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试点,近年来通过“三清三拆三整治”不断升级改造村庄基础设施,如利用空置的宅基地打造茶花公园,建设集党群活动、农家书屋等一体的“来苏之家”;大力发动本村海内外乡亲捐资,先后投入800多万元建成了来苏市场、卫生站、休闲广场、文化大楼、占地13亩的荷花水上公园和福临河一河两岸美化等民生工程,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丰富村民的文体健康生活。2019年12月,来苏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古劳镇茶山村委会发挥本地自然风光及地理位置的优势,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大力发展红色文化旅游,建设古劳茶山生态园,发动社会力量共同优化种茶产业链。结合当地精准扶贫的需求,古劳镇政府、生态园以及鹤山当地热心企业,共同打造出“百企扶百村”——“公司+茶园+扶贫户”精准扶贫项目,通过发动企业家认领茶田,引导扶贫对象到茶山生态园投身种茶行业,让他们利用自身技能改善生活,有效帮助他们走出经济困境,实现自身价值。由于该项目成效显著,近日还入选了广东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项目名单。
大力开展“三治理两提升”行动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走向深入,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江门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鹤山市迅速行动、科学部署、强化落实,于近期印发出台了《关于迅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针对鹤山全市辖区内的道路沿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知》提出将重点开展环境卫生治理、乱搭乱建治理、违法广告治理、田间“看护房”整改提升和绿化美化生态景观提升“三治理两提升”行动,打造具有侨乡特色的美丽“走廊”,扎实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目前部分镇行动迅速。如雅瑶镇迅速对江沙路玉岗桥至陈山出口两边违章建构筑物开展了整治。目前雅瑶镇已自行拆除建(构)筑物23宗,面积720多平方米,清理废品回收点4宗,清理杂物乱堆乱放2宗,清理垃圾黑点1宗,自行拆除广告招牌15个,强制拆除广告招牌32个。
着力巩固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
为完善鹤山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工程良好运行,充分发挥农村基础设施的功能作用,鹤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发改局编制了《鹤山市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实施方案(暂行)》和《鹤山市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考核细则》。根据文件精神,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按照“财政奖补”、社会捐助与“农户筹集”(含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相结合的原则筹集经费。市财政按照每个自然村1万元/年的补助标准列入财政预算,由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管理;各镇(街)按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万元/年的标准相应安排配套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支出。“农户筹集”即村委会、自然村、村民按每个自然村不少于2000元/年的标准筹集配套资金,鼓励通过村规民约,由各村委会组织所辖农户及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店等经营场所定期向村集体交纳管护经费,用于支付归属各村自行管理的基础设施管护费用。市、镇两级补助资金统一划拨到村委会,由村委会统筹使用。各镇(街)、村委会要设立专项账户或科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并接受审计监督。
接下来,鹤山市将认真总结经验,补齐短板,巩固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重点是要继续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村建设,加大力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二期工程;并继续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和手法,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意义、做法、成效和先进事迹,充分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农村群众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的认同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