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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开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

2021-06-24 10:40:39 来源: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鹤山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鹤山市开启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从决战脱贫攻坚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鹤山已将工作重点转变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上来。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据了解,鹤山按照江门市《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13户50人纳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并及时给予帮扶,必要时发挥兜底保障政策的作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同时,鹤山将保持“三保障”政策的延续性,对现有帮扶政策,落实“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今年内,鹤山市本级财政继续安排约200万元专项资金,对脱贫户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等方面的保障性帮扶措施,延续市内就读学生伙食费、住宿费、校车接送费减免措施。另外,鹤山还将继续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用于帮助贫困户脱贫的45个产业项目和资产收益项目进行登记造册并落实跟踪管理,确保持续发挥效益。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

    据了解,在推进产业振兴方面,鹤山将结合本地特色,重点发展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农业服务业等,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同时,加大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提升小农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与广大农户建立更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鹤山还将引导更多企业、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推动实现共赢。

    此外,鹤山逐步将工作重心转变到帮扶经营性收入薄弱村上。据了解,结合《江门市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行动方案》,鹤山市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拟安排约400万元财政资金,对2019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小于10万元的8个相对薄弱村实施帮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目前,我局机关党委通过与鹤山农商银行下辖各镇支行党支部、相关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扶持‘造血’项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鹤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鹤山市还将大力推动消费扶贫专柜建设,计划年内完成500个建设任务。在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方面,该局联合鹤山农商银行,持续实施“金融村官”项目,为农村、农民提供不同需求层次的农村普惠性金融服务,激发乡村产业活力。此外,鹤山还与浙江网商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让“三农”群体体验便捷的信贷服务,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助力革命老区村发展振兴

    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革命老区村的发展振兴也值得关注。据了解,江门市每年安排80万元支持鹤山革命老区村发展。在此基础上,鹤山市本级再预算配套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革命老区村的发展建设。

    据了解,目前,鹤山市革命老区村已全部实现了道路硬底化。接下来,鹤山市交通运输局将牵头,对革命老区村早期建设的等级较低、有升级改造需要的村道逐步实施升级改造。

    鹤山市水利局将牵头,为有条件的、地处山区的革命老区村接驳市政管网,提升老区村饮用水安全水平。同时,加强对现有小型供水工程的维护,每年给予小型供水工程水管员1000元的工作补贴。

    鹤山还将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村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村委会干部待遇。加强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对全市现存革命遗址进行综合评估和规划,重点打造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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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乡村振兴局挂牌

    6月15日,鹤山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鹤山市委副书记、市长聂加伟,鹤山市领导陈文出席揭牌仪式。

    据介绍,在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三农”工作重心实现历史性转移的关键节点,鹤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正式更名为鹤山市乡村振兴局,承担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光荣使命。

    据统计,鹤山全市736户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在2019年底全部按程序脱贫退出的基础上,2020年以来持续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扶贫对象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底的6610元提升至2020年底的21088元,年均增幅26.11%,实现了高质量脱贫。同时,鹤山粤桂扶贫协作工作成效显著,对口帮扶的广西龙州县于2018年8月成功打响广西国定贫困县脱贫摘帽第一炮,打造了“一牛一果”特色产业,建立了“一园一站”经济载体,脱贫成果进一步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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