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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等联合授予开平市为“1998年全国抗洪先进单位”

1998-12-29 来源:开平市档案馆

1998年12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授予开平市为“1998年全国抗洪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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