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一出台,就引发了社会各界关注。广大新会柑种植户表示,《条例》的实施,为维护柑农的合法权益、促进增产增收提供了法律保障。
新会是“中国陈皮之乡”,新会柑、新会陈皮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享誉全球。《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对新会陈皮的种、柑、皮以及生产工艺、产地环境等进行全方位、道地性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新会陈皮是指在国家公告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以新会柑皮为原料,采用特殊的干燥、贮存工艺陈化而成,具有独特风味和品质的柑皮;新会柑是指在国家公告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采用茶枝柑大种油身、细种油身等品系栽培而成的茶枝柑果实。
广东温和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廖利贤:“从种苗方面,用在新会种的新会柑制作的才是新会陈皮;种植过程中,最重要的是选苗,以前的新会柑苗圃的培育是没有明确的规定,基本上是从新会的各个果园大家培育的苗圃,但《条例》立法以后,明确了优质种苗的保护。”
据统计,截至2019年,新会柑种植户有847户,种植面积达10万亩。针对可能存在的柑橘黄龙病等重大病虫疫情,《条例》要求,种植户应当在有关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开展柑橘黄龙病等重大病虫疫情防治,维持果园的健康水平,同时,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合理使用农药、肥料等。
轩禄号茶坑柑种植专业合作社社长叶朝胜:“在上世纪80年代末的时候,遇到过新会柑种植的灰色期,当时整个新会区域内爆发黄龙病,大大挫伤了大部分柑农种柑的积极性,《条例》的实施更加规范和引导新会柑农,让他们更加重视种植环境的保护。”
广东温和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廖利贤:“推动新会柑种植业的发展,要少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和肥料,不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大量使用有机肥、微生物菌肥,在种植的源头提升新会柑的质量和提升产品知名度。”
新会柑种植户表示,《条例》的实施有助于加大新会柑与新会陈皮的正面宣传,让广大新会陈皮爱好者与收藏者重建“正宗新会陈皮”的品质信心。也可以说,《条例》让广大柑农吃下了“定心丸”,大大提高了新会柑种植的积极性。
轩禄号茶坑柑种植专业合作社社长叶朝胜:“我们每一个柑农都很期待《条例》的实施可以促进新会柑、新会陈皮的发扬光大,为每一位从事新会陈皮、新会柑的人员带来增值增收,这也是我们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