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新会“黄金十条”推出企业“企业上市奖励”,鼓励地方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较快发展。
新会“黄金十条”不仅“含金量”十足,而且每一条都是经过充分调研,结合地方企业实际“度身订造”的。以“企业上市奖励”为例,其奖励就结合企业上市的不同平台、不同渠道分为五类。
第一类是企业在国内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在江门市奖励400万元基础上,再按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在我区的金额,分1-5亿元、5-10亿元、10亿元以上3个档次,分别奖励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
第二类是企业成功在香港H股上市的,在江门市奖励50万元基础上,增加奖励200万元。
第三类是企业以存在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到香港主板(含创业板)间接上市(红筹方式),并将募集资金60%以上在我区投资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参照国内上市企业奖励标准,再按募集资金在我区投资额计算奖励。
第四类是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
挂牌的,在江门市奖励30万元基础上,增加奖励150万元。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在资本市场实现融资且所募集资金在我区投资5000
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第五类是企业采用买壳、借壳方式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区的,也将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区金融工作局工作人员周辉华:“因为一个上市企业具有很多上下游企业,它通过发挥自己的上市企业优势,可带动周边上下游企业的集聚效应,带动其他企业在它周边落户,在新会投资、产生效益,从而推进我们地方的经济发展。”
目前,我区共有上市或挂牌企业10家,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1家,香港联交所5家,新三板4家,募集资金约26亿元。可以预期,该政策的实施将会激励更多有条件、有潜力的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从而助推我区经济实现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