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已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的实施,对于保障陈皮产业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在立法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法律监督等职能,做好《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的前期调研、宣传推广及贯彻实施等工作,助推《条例》有效顺利施行。
《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单个地理标志产品进行立法的第一部实体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的实施将为保护新会陈皮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推动新会陈皮文化传承和产业发展。
据了解,在《条例》起草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向各界收集了大量意见和建议,为《条例》的制定提供了参考。
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梁艳娜:“区人大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多次组织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新会陈皮协会、各级人大代表、社会群众,还有行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开展实地调研,协助江门市人大广泛收集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
在《条例》正式实施前,区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高度关注《条例》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向区政府发出《关于做好〈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宣传工作的函》,建议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另一方面,区人大常委会到新会陈皮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专题调研,就《条例》的宣传工作听取区府办、区农业农村局、新会陈皮行业协会的汇报,并就做好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进行了交流。
《条例》正式实施后,近日,区人大常委会还联合相关部门在新会人民会堂举办《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普法讲座、户外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保护新会陈皮的法治意识。
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梁艳娜:“下一步,区人大将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监督,推动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条例》有效顺利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