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1日,区委召开十三届八次全会,全面动员部署深化机构改革工作。2月18日,所有新机构集中挂牌。改革后,新会区设置区级党政机构30个,其中区委机构8个,分别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工作部门22个,分别为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工商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