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会区立涉黑涉恶案件169件,侦破125件,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930万元,刑事拘留506人,起诉87人,打掉涉黑组织1个、涉恶团伙5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
组织部署,落实责任 新会区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领导小组会议等28次,传达贯彻上级要求,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推动具体工作落实;区、各镇(街、区)和成员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到部门单位开展专题调研113次。区委成立4个督导组,在全区开展5轮专项督导;5月,区委专项巡察组对各镇(街、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7月,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约谈“零线索”单位;9月,开展全区镇委书记、派出所所长线索摸排“两查三对比”工作谈话;10月,区纪委监委约谈工作成效靠后的镇(街、区)党(工)委书记。
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大型工作展,组织全区40多个机关事业单位和12个镇(街、区)干部职工及1200多名村(居)“两委”干部参观,展示全区扫黑除恶阶段性工作成效和工作亮点。拍摄制作《关和合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警示录》宣传片在全区播放,配合中央电视台拍摄沙堆镇梅阁村涉黑案件打击效果。举办专项斗争书法美术作品巡回展,开展主题演讲比赛、下乡义演、快板宣传、有奖竞答、诗词漫画、农村“大喇叭”、大鳌咸水歌、双水“查笃撑”等系列宣传活动,利用“12·4”宪法宣传日、“法企直通车”等宣传载体,向市民和企业宣传扫黑除恶。全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等播出公益广告3400多次,发送手机短信70多万条,走进社区、企业、学校等举办主题宣传活动400多场。
协同攻坚,强化联动 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在打掉沙堆镇收取“保护费”涉恶团伙的基础上,通过深挖线索、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一个盘踞在沙堆镇梅阁村的涉黑组织,抓获包括组织头目蒋某达、主要成员蒋某京等人在内的犯罪嫌疑人26人;破获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案件32件;涉案村干部主动退赃209万元。该案被列为广东省十大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之一,也是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向广东反馈情况中给予表扬的典型案例。强化公检法联动,发挥“大小三长”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部门协调联动、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研判,就重点难点案件进行剖析。召开“大小三长”联席会议5次,继续规范涉黑涉恶案件认定标准,完善公检法数据共享平台,强化侦查、起诉、审判的衔接,实现涉黑涉恶案件快侦快破、快诉快审,提升打击效能。
打建结合,夯实基础 创新开展“三基四化”专项治理,通过加强农村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继续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优化队伍结构、净化政治生态、美化村容村貌,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2018年起,专门安排1000万元“三基四化”专项考核奖补资金,用于奖励在扫黑除恶、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等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农村党组织“定级晋位”工程,对全区226个村(社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查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6个,通过领导挂点、下派第一书记、“一村一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成7个村党支部规范设置和50个村党组织班子补选。开展“头雁”培育专项行动,对全区193个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撤换“四不”村党组织书记7人,调整年龄超过58岁的村党组织书记31人,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组干部14人;创新选任方式方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后备人才”,为党组织软弱涣散或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储备后备干部。开展社会矛盾专项治理行动,全年排查出不稳定风险隐患问题137宗,其中纳入“三基四化”考核的重点积案76宗,化解71 宗,化解率93.4%。
结合反腐“拍蝇”,推进专项斗争 严格落实“保护伞”线索移交机制,区扫黑除恶办与区纪委监委建立“保护伞”线索移交绿色通道,继续规范涉黑涉恶腐败线索与“黑恶”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确保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建立整体联动、高效协同反腐体系,统筹基层办案力量,建立“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镇级纪委”的“三位一体”片区办案协作工作机制,增强基层办案力量;按照从严从快处理原则,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和“保护伞”问题,立案审查调查13宗13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开展“三资”管理微腐败专项治理,组织推进基层“亮剑行动”,深化农村“三资”监管,加强对农村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的监察,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