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7日、1月26日、3月4日、3月21日、4月30日、6月6日、6月26日、8月5日、8月14日、9月17日、10月21日、11月25日、12月18日,区政府分别召开十四届二十三次至三十五次常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新会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新会区山塘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实施意见》《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14年修订)》《新会区环卫处划转区城管局管理和推进城区“一把扫”方案》《新会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新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新会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新会区政府系统召开全区性会议审批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