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9日,新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2018年2月,江门市编办发文,明确新会区委巡察办为区委正科级工作部门。8月,区委书记专题会通过新会区委巡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调整方案。将巡察机构人员编制由6人增加到16人,区委巡察组由原来3个增加到4个,各巡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和巡察专员。10月,按照上级巡视巡察工作规划要求,制定《中共新会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并印发。12月,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常委会分别研究并通过区委巡察机构干部调整酝酿方案。12月24日,“一办四组”人员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