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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021-06-10 11:31:27 来源:新会区档案馆

  根据省委、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精神,2013年8月,区印发《新会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重点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卫生防控、工程建设检测、水利工程管理、公房及墓园管理等领域进行改革。改革涉及8个部门属下24个单位,其中转企单位1个,参公单位转为非参公单位1个。改革后事业机构减少12个,编制减少14名。截至2013年底,全区事业单位329个,事业编制13551名,其中财政补助一类(财政核拨)编制9807名、财政补助二类(财政核补)编制3112名、经费自筹编制632名。事业机构编制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月5日,新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江门市新会区交通管理总所更名为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管理总所,不定级别,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60名,其中总所长1名,副总所长3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管理总所下设会城交通运输管理所、车站交通运输管理所、大泽交通运输管理所、双水交通运输管理所、三江交通运输管理所、罗坑交通运输管理所6个交通运输管理所。保留新会(广东)桥梁博物馆,不定级别,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馆长或副馆长1 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保留江门市新会区地方公路管理站,不定级别,公益一类。江门市新会区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江门市新会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与江门市新会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合署办公,不定级别,公益一类。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含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0名,其中站长(主任)1名、副站长1名、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保留江门市新会区地方公路养护中心,不定级别,公益三类,核定事业编制3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经费自理。设立江门市新会区基层医疗卫生财务结算中心,为区卫生局属下的事业单位,不定级别,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1月22日,新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保留江门市新会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不定级别,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保留江门市新会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不定级别,公益三类,核定事业编制30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经费自理。保留江门市新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不定级别,公益三类。核定事业编制8名(实行“退一收一”,逐步减至5名),其中主任1名,经费自理。保留6所房地产管理所,不定级别,公益三类,经费自理,具体名称、编制及领导职数如下: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房地产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江门市新会区双水房地产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江门市新会区三江房地产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江门市新会区司前房地产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江门市新会区古井房地产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所长或副所长1名;江门市新会区崖门房地产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所长或副所长1名。整合江门市新会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江门市新会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组建江门市新会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江门市新会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不定级别,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9名(实行“退一收一”,逐步减至5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整合江门市新会区房地产管理档案室、江门市新会区房地产交易所、江门市新会区产权监理所、江门市新会区房地产测绘所,组建江门市新会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江门市新会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定级别,公益三类,核定事业编制40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3名,经费自理。撤销江门市新会区房地产估价所。

  8月5日,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加挂“江门市新会区老干部大学”牌子,增加副主任职数1名。设立江门市新会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加挂“江门市新会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牌子,为区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不定级别,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1名,其中主任或副主任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区总工会保障工作部不再加挂“江门市新会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牌子。区特殊教育学校增加事业编制6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9月29日,设立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定级别,公益一类,委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重新核定江门市新会区市政设施管理站事业编制28名(其中20名用于安置原城市综合管理督察大队分流人员),实行“退一收一”政策,逐步减至8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 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10月16日,将江门市新会区皮肤性病防治所承担的皮肤病、麻风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预防监测职能划入江门市新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门市新会区卫生检验中心)。江门市新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门市新会区卫生检验中心)为区卫生局属下事业单位,不定级别,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7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将江门市新会区皮肤性病防治所承担的皮肤病、麻风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治疗等职能划入江门市新会区皮肤病防治院,不再保留江门市新会区皮肤性病防治所。江门市新会区皮肤病防治院更名为江门市新会区皮肤医院,为区卫生局属下事业单位,不定级别,公益二类,核定事业编制67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3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将江门市新会区永青墓园服务中心并入江门市新会区长青墓园服务中心。江门市新会区长青墓园服务中心为区民政局属下事业单位,不定级别,公益三类,核定事业编制2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自理。整合江门市新会区礼东围工程管理所、江门市新会区大鳌南闸管理所和江门市新会区江新联围睦洲枢纽工程管理所,组建江门市新会区睦洲水闸工程管理所,为区水务局属下事业单位,不定级别,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33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3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整合江门市新会区鱼山水库管理所、江门市新会区曾坑水库管理所和江门市新会区万亩水库管理所,组建江门市新会区双水中型水库管理所,为区水务局属下事业单位,不定级别,公益二类,核定事业编制26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保留江门市新会区金牛头水闸管理所,为区水务局属下事业单位,不定级别,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27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3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将区产权交易中心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股剥离,与区政府采购中心、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区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承担的土地矿业权交易操作职能整合,组建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定级别,公益一类,归口区发展改革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2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经济师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将区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承担的土地矿业权交易操作职能划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整后,区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更名为区土地登记中心,为新会国土资源分局属下事业单位,不定级别,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整合区会城房地产管理所、区司前房地产管理所、区双水房地产管理所、区崖门房地产管理所、区古井房地产管理所、区三江房地产管理所,组建区公房管理所,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属下事业单位,不定级别,公益三类。核定事业编制43名(冻结编制4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3名,经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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