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在新会人民会堂召开,出席代表25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文彦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李协民作的《新会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审查区财政局局长李俊杰作的《新会区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建民作的《新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林其俊作的《新会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树图作的《新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上述六个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