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0日,新会区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颁发“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称号,全区义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街)督导评估制度,投入资金1.8亿元对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镇给予资金奖补,整体改善全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实行各镇(街)校长轮岗制,健全城乡师资交流机制。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特殊教育纳入区域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户籍生享受入学、升学等方面同等待遇。完善政府、企业、学校及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等多元化帮扶体系,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的权利。深化特色学校建设,形成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育艺术教育、生态教育三大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