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外侨局积极宣传侨务政策法律法规,通过走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等侨务法规宣传,发出宣传资料500多份;到各镇(街、区)发动侨务干部做好侨务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的宣传工作,使侨胞、侨眷能及时了解国内新的侨务法律法规和上级侨务部门的有关精神。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江门市“一门式”服务事项中的《广东省归侨和侨眷身份证明》《受理华侨回国定居》《华侨房屋确认》《贫困归侨扶贫救助》等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行修改和完善,群众可依据办事指南的指引,准确完整地准备资料,既方便群众,又提高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积极保护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在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积极协调区有关部门做好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区外侨局全年接待来访98宗,来电63宗,来信23宗,处理由上级政府和侨务部门转来处理信访案10宗,受理华侨回国定居21宗,港澳同胞入粤安葬2宗,审批三侨生证明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