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日常监督 2018年,区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8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18人次,占总数的56.8%。全区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1286人次,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查处“四风”问题 2018年,区纪委监委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开展明查暗访26次,发现问题9个,责令9个单位落实整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4起。开展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行动,排查问题线索27条。制定《新会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行为指引(试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防范商品交换原则向党内渗透。
治理“为官不为” 2018年,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惩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约谈“为官不为”责任人56人次,立案查处10人。注重保护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制定《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实施失误免责的意见》,落实容错机制,为89名干部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