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区检察院成立全市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中心,统筹公诉、预防、办公室以及检察室等各部门,系统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办理、预防帮教、宣传调研等各项工作。建立涉案未成年人“特邀代理人”制度,从区关工委、区社矫办、区司法局等单位聘任 “特邀代理人”28人,依法做好未成年人讯问和询问工作。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经过依法选定案件,充分调查听证,联合检察室对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工作;成立“检民互助帮教队”,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在公益活动中改过自身。开展“青春·360”创建平安校园系列活动,深入全区各中小学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手抄报、学习心得等作品的征集评奖、案例重演等活动。制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片,开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微博,有效提升教育宣传工作效果。